凌霄没拦着,他来这本来就是看看这个机器好不好使,他没打算在这待长过,不过在离开前总得保证自己活着,反正他在这也没什么背景,能给他安个身份何乐而不为,找不到也无所谓,便随他去了。
凌霄在这待了几天,经过妇人的治疗他身体也好的差不多了,他也没想到自己随便降落的地点居然正好降落在了一个大夫面前,而且通过这两天的接触他也和这家男主人成了朋友,也进一步了解了这里的背景。
和历史上的1900年没什么区别,这里正处于动荡时代,男人也准备同家人迁徙东北。
凌霄对这一点倒没有半句反驳的意思,毕竟目前的局势来看,去东北确实是个好选择,因为处于乱世,这两天他甚至把衣服都换成和他们一样的了,听说义和团最讨厌西洋人,要是见到他这种不伦不类的装扮是要被带回去问话的,保不齐就是要脑袋的,什么时候就要做什么事,这一点,他一直做的很好。
加上凌霄这两天的判断,再过不久草原就会出现难得一见的旱灾,走,是他们唯一的出路。这也是他和男人做朋友的原因,只希望男人不能把他给留在这就行,能一路畅通无阻,谁又喜欢波折呢。
他也毫不吝啬的把这一消息分享给了男人,男人听后虽有怀疑的态度,不过还是加快了进程。
“小七!你练功又偷懒!”男人和凌霄说话的时候也不忘用余光看齐墨练刀。
“干嘛总是逼迫他,我瞧着他也不喜欢。”凌霄浅浅的劝了一句。
“我逼迫他?他把我挂在毡帐上的肉干用弹弓打的稀碎的时候怎么不说我逼迫他!”
男人怒摔了一下杯子又透露出无奈的表情小声道:“你是不知道,我家就小七这一个孩子了。我身为朝廷的武将,是一定要为朝廷打仗的,如今这个局面你也见了,朝廷靠不住,武官和文官是不同的,我能战死,但绝不能战败!
败也只能是败在我的身后事了,我不求他日后能为家里做些什么,齐佳氏留给他的积蓄就是几辈子也花不完,我只求他娘俩好好活着。”
“说起来,之前也不是故意难为你,你若是个洋人,我怎么着也得被参一本,老佛爷虽然对外唯唯诺诺,但对自己人,可是随时要脑袋的。
我知道这样对你来说不公平,但我还是要说,我瞧你没失忆前应该是个大户人家的,行为举止谈吐都不俗,你就当我携恩图报,我今天和你说这些,只希望你帮我一个忙。”那男人说着就抓住了凌霄的手,凌霄觉得不妙,手上一用力,腿也跟着格挡了一下。
那男人便没有跪下去,而是眼神里更发出些亮光来。
“你还会武,好好好,是那臭小子有命。”男人自顾自的说着,然后猛地朝着外面喊道:“齐墨!进来!”
齐墨丢下大刀就往屋里跑,还以为是凌霄和他爹说了什么,让他爹放弃他练武这件事了。
结果就听他爹对他说道:“齐墨,跪下,叫干爹,给你干爹磕头,敬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