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一个同样刮着冷风的下午,内勤干事小郑抱着一叠文件匆匆进来,直奔李成钢的桌子,脸上带着不同寻常的神色。
“股长,东四所刚派人送来的紧急报告和补充材料,隆福寺那个打架案的后续。”小郑把一份加盖上“急件”红戳的卷宗放在李成钢面前,声音压得很低,“那边所长让我务必亲自交给您,说…出了新岔子,情况复杂了。”
办公室里其他人还没太在意。
李成钢放下手头的卷宗,拿起这份新到的急件。封面依旧是“伤害案初审材料(隆福寺东口)”,但厚实了许多。他解开卷宗袋的棉线绳,抽出材料。
东四派出所的情况补充报告字迹潦草,内容令人意外且严峻:
关于刘建国、张卫东斗殴案的新情况及关联案件
昨夜,我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本案当事人张卫东(即之前在隆福寺与刘建国互殴者),于前日晚间约十时许,在回家途经胡同时,遭不明身份人员套麻袋袭击,后脑及背部被棍棒类钝器击打数次,致轻微脑震荡及多处软组织挫伤,现于红星医院治疗。
今日上午,我所干警在对刘建国社会关系进行深入排查时,发现其堂兄刘建军(男,28岁)形迹可疑。经查,刘建军系从西北某建设兵团私自离队人员(逃兵),近期隐匿于刘建国家中。在对其盘问过程中,刘建军神情紧张,言语闪烁。
与此同时,我所收到国营小饭店(位于刘建国所住大院附近)服务员及两名常客(皆为国营厂工人)的主动反映:昨日下午,刘建国与其堂兄刘建军在该店内饮酒。刘建国饮至酩酊大醉时,曾高声叫嚷:“张卫东那孙子找死!敢跟老子动手?那天胡同里,要不是我跟我哥拿麻袋给他扣瓷实了,闷棍敲得他找不着北,他都不知道马王爷三只眼!还想去所里告我?哼!”其声音之大,店内数人均清晰听闻。刘建军当时曾试图阻止刘建国,但未能成功。
鉴于上述情况,我所立即将刘建军列为重大嫌疑人进行控制。面对服务员及顾客的指证(已做详细笔录),以及其逃兵身份带来的巨大压力,刘建军对伙同刘建国于前日晚间在胡同,使用麻袋套住受害人张卫东并持木棍对其进行报复殴打的事实供认不讳。作案动机系报复张卫东在隆福寺打架后持续向派出所主张自身权益并要求严惩刘建国。
现刘建军已被拘留。刘建国因涉嫌故意伤害及做伪证(关于隆福寺打架案中“防卫”的虚假陈述),亦被采取拘留措施。受害人张卫东的医院诊断证明、嫌疑人刘建军供述及证人证言等均已附卷。
特别说明:刘建军的“逃兵”身份拟向其原所在西北建设兵团通报。
……
李成钢的目光紧紧锁在这几段关键文字上,眉头深锁。他拿起那份厚厚的询问笔录副本和王大海附上的简要说明。
王大海在说明里提到:小饭店的服务员是个挺负责的中年妇女,听到刘建国醉话后觉得事情严重,等他们一走就立刻报告了街道积极分子。刘建军被控制后,面对“你堂弟在国营饭店当着那么多工人阶级同志的面,把你们干的事都喊出来了”的质问,加上其“逃兵”身份本就心虚,很快崩溃交代。
李成钢把这份报告轻轻拍在桌上,指尖在“西北建设兵团逃兵”那几个字上重重敲了一下,眼神变得异常锐利。他拿起钢笔,在原先批示要求补充“背景调查”的意见旁边,用力划了两道粗杠,仿佛印证了深入调查的必要性。
他快速翻阅新证据:小饭店服务员和两位工人顾客清晰指认刘建国酒后狂言的询问笔录(强调是在国营店内公共场合),刘建军承认作案过程并提及自己逃兵身份的详细供述,张卫东的伤情鉴定……
看得尤为仔细的是刘建军涉及逃兵问题的部分以及刘建国在派出所酒醒后面对铁证仍百般抵赖的笔录。
办公室里的老张和老赵都察觉到了李成钢这边不同寻常的凝重气氛,目光不时瞥过来。
李成钢感受到目光,但无暇理会。他抓起内部电话,迅速摇通东四派出所。
“东四所,找下王大海!”李成钢的声音低沉有力,带着一股压力。
“李股长!是我!”
“材料看了。”
“是,股长。这事儿…没想到牵扯出个逃兵,还自己嚷嚷出来了。”王大海的声音透着紧张和办案的压力。
“证据链扎实了,”李成钢语速快而清晰,“刘建军供述、国营饭店三位工人同志的现场证词、受害人陈述、伤情鉴定,互相印证。刘建国的翻供毫无意义。你们这次线索抓得准,特别是对刘建军这个危险分子的背景挖掘和快速控制,避免了更大隐患。”
“是,股长,我们也是接到群众反映就……”
“嗯,”李成钢打断,问核心问题,“张卫东被打的案子,和之前的隆福寺打架案,性质完全不同。前者是治安案件,后者是恶性刑事报复案,且有军地身份交叉(刘建军系兵团逃兵)的复杂因素。卷宗必须彻底分开!隆福寺案依治安处罚条例办。胡同这起是故意伤害,情节恶劣,且案犯之一涉及军人违反职责问题!处理意见要清晰体现性质区别和法律适用,尤其对刘建军的管辖权问题要写清楚,等分局向兵团那边反馈?”
“明白!股长!绝对分开处理,两案定性泾渭分明!刘建国这次罪责难逃。兵团那边…刚通报,还没正式回复,但人我们肯定先拘押着,按刑事案件办!”
“好!”李成钢斩钉截铁,“最终卷宗尽快报!另外,凶器木棍?”
“报告股长,还没找到。胡同复杂,可能被处理了,搜查无果。”
“行。报告写明。结案。”李成钢利落地挂了电话。
他拿起钢笔,在原先隆福寺打架案的卷宗首页,批示:
阅处意见:
1. 原案性质不变:刘建国与张卫东因琐事口角互殴,各有损伤。现有证据(含新证刘建国作伪证)仍无法清晰界定绝对先动手方及具体防卫情节,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建议对双方予以治安处罚。
2. 新发严重刑事案:刘建国、刘建军(西北建设兵团逃兵)因对张卫东主张权益不满,蓄意报复,实施套麻袋、棍棒殴打,致人轻微伤,涉嫌故意伤害罪。证据确凿(刘建军供认、国营饭店证人证言、伤情鉴定等),已拘留。此案性质恶劣,且涉及军地管辖交叉问题,应单独立卷,依法从严处理。请东四所严格区分两案性质,分别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上报,并关注兵团方面反馈。
3. 同意结案(原隆福寺打架案部分)。
批完,他合上卷宗。身体向后靠进椅背,长长吁出一口气,眉宇间的凝重稍散,但眼神中的冷峻之色更浓——不仅是对恶性报复的冷峻,更是对那个潜藏的、危险的身份(逃兵)的警惕。尘埃落定,但案子牵扯出的背景更显沉重。
办公室里一片寂静。小王和其他人都听到了李成钢通话中强调的“逃兵”、“恶性报复”、“军地管辖”、“从严”等关键词,也看到了股长批阅时那份带着凛然之气的专注。刘建军特殊的危险身份,让这个原本是治安案件升级的报复案,陡然增加了分量和敏感度。而李成钢对此的反应,依旧精准地落在了案件性质的界定和法律程序的执行上,没有任何多余的波动。
那份要求学习“治安维稳”的文件,依然静静地躺在桌角。窗外的北风,似乎更紧了。
几天后,关于隆福寺打架案升级为恶性报复案,并牵扯出兵团逃兵刘建军的完整卷宗,摆在了分局执法科的案头。证据链清晰,定性明确。李成钢拿着那份沉甸甸的卷宗,走进了周科长的办公室。
周科长正戴着老花镜看一份文件,见李成钢进来,抬了抬眼皮:“成钢啊,有事?”
“科长,东四所报上来的那个案子,就是隆福寺打架后来又升级成胡同闷棍报复那个,卷宗弄好了,您看看。”李成钢把卷宗放到周股长桌上,声音平稳。
“哦?刘建国和张卫东那事儿还没完?”周科长放下手里的文件,拿起卷宗,翻开首页。他的目光快速扫过李成钢的批示意见,在看到“西北建设兵团逃兵”那几个字时,只是眉毛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并没有过多停留,继续往下翻看国营饭店工人的证言和刘建军的供述。
看完材料,周科长合上卷宗,摘下老花镜,用拇指和食指捏了捏鼻梁根。
“这个刘建国,还有他那个堂兄……真是能惹事。”周科长开口道,声音里带着惯常的疲惫和不耐烦,“屁大点事儿,没完没了。隆福寺打一架不够,还搞出个半夜套麻袋打闷棍,像什么话!”
他拿起那份卷宗,随手掂了掂:“证据倒是挺齐全。按说,这后一个事儿,拘起来判一下也不为过。”
李成钢没接话,等着下文。他了解周科长的风格。
果然,周科长话锋一转,语气变得务实起来:“不过啊,成钢,现在上面强调什么?‘枫桥经验’。啥是枫桥经验?就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尽量在底下解决,别啥鸡毛蒜皮都往上捅。”
他用手指点了点卷宗:“你看啊,隆福寺那架,本来就是口角引起的纠纷,已经调解了。后面这个,说是报复,说到底还是那点破事的延续。张卫东挨了几下子,诊断是轻微伤,躺两天就能活蹦乱跳。刘建国他那个堂兄,说是逃兵,那是兵团的事儿,天高皇帝远,跟咱们地方上关系不大,咱们犯不着替他兵团较真儿。”
周科长身体前倾,压低了点声音,带着一种处理麻烦事的惯常口吻:“真要按刑事案件报上去,批捕、起诉、开庭……一套流程走下来,耗时费力不说,还得写一堆报告说明。最后能怎么样?无非是多关他们几天。但这事就得记上一笔,显得咱们这儿治安多乱似的,何必呢?现在讲究的是‘化解矛盾’,不是‘制造案件’。”
他看向李成钢,眼神里是明确的指示:“我的意思呢,这事,还按老规矩办。打架纠纷嘛,打人的赔钱,看伤的。让东四所的老王去办,叫刘建国和他那个堂兄,赔足张卫东的医药费、营养费,再额外加点钱算补偿。让两边写个保证书,摁个手印,保证以后不再寻衅滋事。这事,就算彻底了结了。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李成钢静静地听着。周科长对“逃兵”背景的轻描淡写和对案件“麻烦”程度的考量,都在意料之中。他清楚,这才是基层处理这类事的普遍逻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面上能平息,没人会去深究那些可能惹来额外麻烦的“背景”。
“明白了,科长。”李成钢开口,声音没有任何波澜,“就按打架纠纷处理。我通知王大海,让他督促刘建国、刘建军赔偿张卫东的全部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后,案件调解结案。刘建军的其他问题,我们不予涉及。”
“对喽!”周科长脸上露出轻松的神色,身体靠回椅背,“就这么办。让老王把屁股擦干净点,别留后遗症。咱们这也算是响应号召,‘就地化解矛盾’了嘛!”
“好的,科长。”李成钢站起身,拿起那份卷宗。
回到自己座位,他翻开卷宗,在自己那措辞清晰的刑事批示下方,用钢笔刷刷地写下新的意见:
补充意见(报周科长同意后): 此事系前次隆福寺口角纠纷之延续,本质上仍属民间打架斗殴范畴。为及时化解矛盾,安定团结: 1. 责成东四所组织调解,由刘建国、刘建军赔偿张卫东医药费、误工费等一切损失。 2. 对刘、张等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具结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3. 待赔偿执行完毕,双方无异议后,按普通治安纠纷调解结案。
写完,他合上卷宗。动作间看不出任何情绪。他站起身,走到窗边,推开一条缝。冷风立刻灌入,吹动着桌角的文件。那份关于学习“枫桥经验”的文件,在一摞卷宗中沉默着。而新的批示,已为那起发生在胡同里的恶性报复,以及那个不该被提及的“逃兵”身份,彻底盖上了普通纠纷的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