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裹挟着金黄的落叶,在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门口打着旋儿。渠成顺正给几位村民讲解土地承包政策,突然被一阵激烈的争吵声打断。推开门,只见一男一女拉扯着闯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个大着肚子的年轻女人,脸色苍白。
“你们得给评评理!” 男人涨红着脸,手指着身旁的女人,“我哥刚走,她就想独吞果园,肚子里的孩子还不知道是不是……” 话没说完,就被孕妇尖锐的哭声打断。
“都先别吵!” 周万发快步上前,将几人请到会客室。原来,去世的邵军是青山县有名的果农,承包了村里二十亩果园。他离世后留下遗嘱,将果园和全部财产留给妻子刘玉兰,以及尚未出生的孩子。可邵军的弟弟邵强却认为,果园承包权不能继承,遗嘱无效,自己作为弟弟应该分得部分遗产。
“承包关系和胎儿继承份额,这涉及两个关键法律问题。” 渠成顺看向张彩娇。张彩娇迅速调出《继承法》相关条文:“根据《继承法》第 4 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可以继承,但承包权本身不能继承,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第 28 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必须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戴世龙和周万全开始详细询问情况。原来,邵军承包果园已经十年,每年收益颇丰。遗嘱是他三个月前立下的,当时刘玉兰刚查出怀孕。邵强则坚称,刘玉兰和村里关系不好,根本不可能重新签下承包合同,果园应该由他来接手。
第二天,法律服务中心成员分头行动。方梅走访村里了解邵军承包果园的具体情况,得知村里对邵军的经营很满意,愿意优先和刘玉兰续签合同。张忠民则找到邵军立遗嘱时的见证人,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周万发耐心安抚刘玉兰的情绪,陪她去医院做产检,确保孕妇的身心状况。
调解当天,村里的干部也被请到了法律服务中心。邵强依然态度强硬:“就算承包权能续签,遗嘱没给我留一分钱,这公平吗?”
“邵先生,遗嘱是有效的,但部分内容需要调整。” 张彩娇展示着法律条文,“果园承包权确实不能直接继承,但收益部分可以。而且,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再按法定继承处理。”
周万全拿出村里的证明:“村委会愿意和刘玉兰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只要她经营得当,果园还是她家的。但遗产分配,必须依法进行。”
渠成顺看着情绪渐渐平复的众人,语重心长道:“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守护公平和亲情的底线。邵军立遗嘱时,想必也是希望妻子和孩子能有个依靠。”
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调解,邵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达成协议:果园由刘玉兰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继续经营,邵军的其他遗产扣除胎儿的继承份额后,刘玉兰和邵强按比例继承。
一个月后,刘玉兰顺利生下一个健康的女儿。方梅在晨报上刊登了这起特殊的继承纠纷案例,结尾写道:“在法律的指引下,果园的枝头不仅挂满了果实,更承载着新的希望与和解。” 渠成顺望着窗外丰收的果园,欣慰地说:“每一次纠纷的妥善解决,都是法治在乡村落地生根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