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冬的寒风卷着细雪掠过老街,李大壮裹紧褪色的棉袄,站在单元楼前仰头望着熟悉的窗台。七楼的窗帘透出暖黄的光晕,恍惚间又看见老伴董某峰坐在藤椅上织毛衣的身影。可如今,那扇窗后住的是董某峰的侄子孙晓琳军——这个年轻人三个月前继承了房子,却要把他赶出去。
\"李大爷,进屋说。\"渠成顺将老人让进法律服务中心,张彩娇立刻递上热茶。李大壮布满冻疮的手捧着玻璃杯,声音发颤:\"我和老董做了三十年邻居,她临终前在遗嘱里写得清楚,让我能住到...住到...\"他突然哽咽,泪水砸在褪色的裤管上。
周万全翻开泛黄的遗嘱复印件,字迹被岁月晕染得有些模糊:\"本人自愿将xx小区702室房屋居住权赠予李大壮,直至其百年...\"戴世龙调出房产档案:\"问题在于,房屋产权已经通过继承过户到孙晓琳军名下,新业主认为居住权没有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方梅快速记录着,职业敏感让她意识到这是民法典居住权制度落地的典型案例。张忠民调出法条:\"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李大爷的居住权取得在民法典实施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渠成顺凝视着地图上标注的老旧小区:\"这个案子的关键,是如何在保障产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守住老人的栖身之所。\"他拨通法院执行局的电话,听筒里传来坚定的回复:\"我们正研究新制度的衔接适用,这个案子必须办成铁案。\"
接下来的日子,法律服务团队开启了\"双线作战\"。张彩娇走访社区居委会,找出二十年前李大壮照顾患病董某峰的值班记录;戴世龙联系公证处,对遗嘱进行法律效力加固;渠成顺则带着材料多次往返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工作人员研讨登记流程。
开庭那日,孙晓琳军穿着笔挺的西装走进法庭,语气带着年轻人的锐气:\"法律讲证据,遗嘱没公证,居住权没登记,我有权处置自己的房产。\"李大壮蜷缩在旁听席,膝盖上放着装满老照片的铁盒——照片里,他和董某峰在楼下的梧桐树下包饺子,笑容比春日的阳光还灿烂。
\"请法庭注意。\"渠成顺举起一份特殊证据,是董某峰住院期间的护理日志,\"在长达五年的陪护中,李大壮承担了大部分照顾义务。这份居住权,不仅是法律承诺,更是一位老人对友情的坚守。\"他展示着民法典新旧条文对比,\"虽然设立时未登记,但依据立法精神,应当通过补登记程序保障既得权益。\"
经过激烈辩论,法院最终作出裁定: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将案涉房屋居住权登记在李大壮名下。宣判时,李大壮颤抖着抓住判决书,泪水洇湿了纸页。孙晓琳军沉默良久,突然起身走到老人面前:\"李叔,以后暖气费我来交,您腿脚不好,别再爬楼梯交电费了。\"
当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居住权证书交到李大壮手中时,窗外的雪不知何时停了。渠成顺看着证书上鲜红的印章,对围过来的记者说:\"这不仅是一张纸,更是法治社会对弱者的承诺。居住权制度的温度,就藏在每一个屋檐下的守护里。\"
暮色渐浓,李大壮站在熟悉的阳台上,看着万家灯火次第亮起。楼下的梧桐树枝头,积雪正簌簌落下,像极了三十年前他和董某峰初见时,那场温柔的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