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好!” 井老太太一听,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我记得你喜欢吃糖醋排骨鸽子蛋,我现在就去让小井去养鸽子的人家买新鲜的!”
祖孙可是老饭搭子了,马春梅每个月至少要带井奶奶出去玩一次,她上辈子刷视频,可太会玩了,所以每次精心安排的计划里,肯定有这一老一少,经常在一起吃饭,两个都是有眼力劲的,自然知道互相喜欢吃什么!
井老太太就喜欢看叶承天吃饭。
干净又优雅,每一口都吃得香喷喷的,每次看到叶承天大口吃饭又不失体面的样子,井老太太自己都能多吃小半碗饭。
井老太太想着,她要是皇上,就会请叶承天天天来陪吃,可太香了。
叶承泽刚下班进门,就听见叶承天眉飞色舞地说要去部队参加周叔叔的升职宴,并且今天晚上,井奶要请他吃饭。
他手里的公文包 “啪嗒” 掉在地上。
天塌了!
弟弟要去部队,那他国庆吃什么?
难不成要吃自己下的面条?
那是人能吃的食物吗?
叶承泽现在的日子,过得叫一个惨。
经历过马春梅大半年的精心照顾,一日三餐,马春梅在的时候,叶承天没太多感觉,马春梅不在的时候……
工作单位没变,食堂自然也还是老样子。
机关食堂比一般工厂食堂强些,至少能保证热菜热饭,可大锅饭的味道,跟马春梅做的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
他天天吃得索然无味,胃里空荡荡的,总觉得没吃饱。
虽说他现在转了正式工,工资涨到三十六块,看着比以前多了些,可压根不够他天天下饭馆的。
就 拿马春梅之前开的小面馆来说吧,一碗面条不算贵,可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天天只吃面条。
真要顿顿点几个小炒,一个月工资没几天就花光了。
虽然叶承泽不要脸,直接去吃,张凤城也不会收他钱的。
因为叶承泽弄了营业执照,且开饭店的,几道菜还真不会太小气。
可叶承泽在外面特别要脸。
在家吃弟弟的、住弟弟的也就算了,要是在外面还总蹭弟弟的饭,传出去像什么样子?
所以他晚上基本都回家下面条吃。
可不知道为什么,同样是煮面条,弟弟做的就筋道爽口,还能调出各种味道,他做的却总是要么煮软了,要么没味道,寡淡得难以下咽。
他也不是没想过去爸爸那边蹭饭。
可一来爸爸那边的饭菜也不见得多好吃,顶多就是能吃个现成的,部队食堂味道还不如机关食堂。
二来,叶承泽心里还存着点当哥哥的样子 —— 他不放心这么小的弟弟一个人长期住,总得回来看着点才放心。
说到底,他已经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
马春梅虽然走了,可这屋子被她布置得太舒服了。
现在是九月份,院子里的秋花全冒了出来,尤其是菊花,一大朵一大串的,黄的、红的、粉的,还有些说不上来的品种,开得热热闹闹,香气飘得满院子都是。
这样的环境,别说少吃几口好的,就算让他顿顿啃馒头,他也舍不得搬走。
“你真要去?去多久?” 叶承泽声音都有些发颤,漂亮的大眼睛都失光了。
“嗯!” 叶承天点点头,满眼期待,“井奶奶说国庆前一天走,要在那边玩几天呢。”
叶承泽只觉得眼前发黑。
玩几天?
那他不得吃几天自己煮的破面条?
“你就不能不去?” 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眼睛里满是不舍。
叶承天想笑,哥哥真是长不大,二十多岁了还这么粘人呢。
“不行啊二哥,” 叶承天一脸无辜,“周叔叔升职是大事,井奶奶还特意给我买了火车票呢,不去多可惜。”
叶承泽语塞,他总不能说自己舍不得弟弟走,是怕没人给自己做饭吧?
那也太没面子了。
“行吧,” 他憋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那你路上小心点。”
心里却在哀嚎:这下好了,接下来几天,要他怎么活啊。
叶承天没看出他的愁苦,还在兴致勃勃地收拾行李:“二哥,我不在家,你自己做饭记得关火,别把锅给烧坏了,这锅是马妈妈花了一天时间才开好的,一点不粘油。要不你就用钢筋锅下面条,别在用大锅了。”
叶承泽嘴角抽了抽,他是煮不好,不是傻!
但听听弟弟说的还是人话吗?
用大锅,烧个柴火的事情,他现在是真的会了。
但用钢筋锅,是烧炉子的事情,他现在还真不会,天热,天天上班,他还真管不好炉子。
可看着弟弟兴高采烈的样子,他也没法多说什么,只能转身进了厨房。
打开橱柜,里面只有几包挂面,好在肉酱和咸菜还有不少,不管面条下得好坏,下了这个总归是能进嘴的,如果没有这些肉酱,那他下的面条估计狗都不吃。
他扫了一眼狗子,狗子摇晃着尾巴跟着叶承天做客去了,确实是不准备吃叶承泽下得面条。
他叹了口气,认命地拿出锅,开始烧水。
院子里的菊花还在开着,香气飘进厨房,可他半点心情都没有。
叶承泽看着锅里翻滚的水花,心里满是怨念。
这日子,什么时候才能重新过上顿顿有热菜、吃得香的好日子啊。
要是马妈妈还在就好了。
叶承泽捧着一碗面条,坐在院子里的石桌旁。
秋风吹过,菊花的香气飘过来,可他半点胃口都没有。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这么想念一个长相普通的中年妇女。
比想他妈都更想。
这个家啊,缺谁都行,就是缺不了马妈妈。
人总是这样,不失去的时候,永远不知道那个人有多珍贵,有多重要。
他戳了戳碗里的面条,心里五味杂陈。
这面条,真是说不上来的滋味。
又好吃,又不好吃。
肉酱是马春梅走之前做的,密封在罐子里,鲜香味儿还在,拌在面条里,单闻着就挺香。
可面条是他自己煮的,软塌塌的,没一点筋道,像是泡了太久的抹布。
要是不太挑剔,这碗面勉强能算好吃,毕竟肉酱的味道摆在这儿。
可叶承泽是叶家最挑剔的人。
吃过马春梅做的精致饭菜,再吃自己煮的这碗面,只觉得难以下咽。
他扒拉了两口,就放下了筷子。
心里暗暗下定决心。
等十月份,马妈妈回来了,他一定要重新界定怎么对待她。
绝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觉得她只是个请来的保姆,对她不冷不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