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元年至洪武三十一年:洪武新政与帝国奠基(约黄帝纪年5288—5318年,公元1368—1398年)
应天的登基礼炮尚未散尽,刚坐上龙椅的朱元璋便盯着殿外连绵的阴雨出神。这位从濠州田间走出的皇帝,靴底还沾着元末战乱的泥垢,眼前却已铺开一幅亟待重整的江山画卷——历经九十八年蒙元统治与十余年战火蹂躏,中原大地千里萧条,百姓流离失所,官府机构荡然无存,就连昔日繁华的江南也处处是断壁残垣。洪武元年正月,朱元璋甫一称帝,便下了第一道诏书:“令州县官抚恤流亡,劝课农桑,逾期不治者论罪。”
他深知“民为邦本,食为民天”,登基之初便大力推行休养生息政策。下令释放奴婢,禁止地主兼并土地,将无主荒地分给流民耕种,还减免三年赋税;同时组织百姓兴修水利,修复黄河、淮河等河道,在江南推广桑麻种植,甚至亲自审定《农桑衣食撮要》,督促地方官教导农民耕作技艺。昔日荒芜的农田渐渐重现生机,逃亡的百姓纷纷返乡,残破的村庄又升起了炊烟。为了掌控人口、稳定赋税,朱元璋还下令编制“黄册”,登记全国户口、田产,又推行“里甲制度”,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里,层层管控,将百姓牢牢束缚在土地上。
整顿完民生,朱元璋将目光投向了朝堂。他亲历过元末权臣专擅的乱象,对官僚集团充满警惕,决心建立一套高度集权的统治体系。他废除了自秦汉以来延续千年的丞相制度,将相权拆分给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又设立锦衣卫,作为皇帝的耳目,监视文武百官的一举一动。为了防止官员腐败,他颁布《大明律》,规定“枉法赃八十贯绞”,量刑之重远超历代。洪武年间,贪官污吏一旦被揭发,轻则流放充军,重则剥皮实草,悬挂在官府大堂警示后人。就连开国功臣也未能幸免,胡惟庸案、蓝玉案接连爆发,数万官员被牵连诛杀,朝堂之上人人自危。
在文化教育方面,朱元璋重拾科举制度,但对考试内容进行了严格限定,规定以“四书五经”为核心,采用八股文格式,考生必须按照朱熹的注释作答,不得自由发挥。这种制度虽然为朝廷选拔了大量人才,却也禁锢了思想,使得明清两代的文人大多沦为死读书的腐儒。与此同时,朱元璋大力推崇儒学,在全国修建孔庙,鼓励地方兴办学校,试图以儒家伦理教化百姓,巩固统治。他还组织编纂《永乐大典》的前身《文献大成》,整理历代典籍,为文化传承做出了一定贡献。
边疆治理上,朱元璋采取“固守防御”的策略。为了抵御北元残余势力的侵扰,他下令修建明长城,从辽东到嘉峪关,绵延数千里的城墙成为中原大地的屏障;又分封诸子为藩王,驻守边疆,如燕王朱棣驻守北平,宁王朱权驻守大宁,依靠藩王势力保卫边疆。同时,他派遣使者与周边国家建立联系,恢复了中断多年的朝贡体系,朝鲜、日本、安南等国纷纷派遣使节前来朝贡,大明王朝的影响力逐渐辐射到东亚地区。
然而,这位铁血帝王的统治也充满了争议。他大兴文字狱,因“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诗句中“光”“则”等字涉嫌影射自己(朱元璋曾当过和尚,“光”指光头,“则”与“贼”谐音),便诛杀了大批文人;他规定百姓不得随意迁徙,出门必须持有“路引”,严格限制了人身自由;晚年的他猜忌心日益加重,动辄株连九族,使得洪武年间成为明朝历史上最为严酷的时期。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七十一岁的朱元璋在应天皇宫病逝,庙号太祖,葬于明孝陵。他在位三十一年,以铁血手腕整顿吏治、恢复生产、巩固统一,为大明王朝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他留下的高度集权制度与严苛统治,也为后世埋下了隐患。随着朱允炆登基,一场围绕皇权的骨肉相残即将上演,大明王朝的历史,在新的矛盾与冲突中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