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室的台灯在深夜投下暖黄光晕,林默的手指悬在牛皮纸信封上足有三分钟。
信封边缘沾着的野茅草叶刺得他指腹发痒,像七十年前某双粗糙的手,正隔着时光轻轻戳他。
他想起爷爷临终前攥着怀表说的话:有些东西,比命金贵。当时他只当是老人糊涂,此刻却突然懂了——信封里那抹暗红的渗痕,或许就是比命更金贵的东西。
终于,他用裁纸刀挑开信封。
一本巴掌大的黑皮小本滑落在修复台上,封皮磨损得厉害,边角卷起的皮料像被炮火啃过的冻土。
最醒目的是封面上的暗红印记,不是颜料,是血,已经凝固成深褐,在台灯下泛着陈旧的光。
林默戴上鹿皮手套的手在抖。
他见过太多带血的文物,可这一次不同——怀表在他口袋里发烫,隔着布料都能感觉到震动,表盖内侧新出现的云山郡三个字,此刻正随着震动微微发亮。
当他的指尖触到党证内页时,修复室的空气突然变了。
消毒水的气味淡了,取而代之的是硝烟混着铁锈味的腥甜。
林默踉跄一步,扶住桌角时碰到的不是木质纹路,而是粗糙的冻土。
他低头,看见自己穿着胶鞋的脚陷在弹坑里,四周是焦黑的树干,半截未爆的迫击炮弹斜插在离他半米远的地方。
铁柱!铁柱!有人在喊,声音带着血沫的闷响。
林默转身,看见个年轻战士蜷在弹坑最深处。
他的棉大衣前襟全是血,左胸位置有个拳头大的洞,鲜血还在往外冒,却被零下三十度的冷风冻成了暗红冰碴。
可他右手攥得死紧,黑皮小本被指节勒得变了形。
班长......别碰。战士抬起头,睫毛上结着霜花,眼神却亮得惊人,这是......我唯一的身份。
班长的手悬在半空,军大衣袖子被撕开一道口子,露出下面青紫色的冻伤。咱连花名册在我这儿呢,你叫陈铁柱,山东沂蒙山的,家里有个瞎眼娘......
那是我的命。战士咳嗽起来,血沫溅在党证封皮上,这是我的魂。他突然笑了,露出两颗被冻得发颤的虎牙,等打完仗......我要把这本子捧给俺娘看。
她不识字,但摸得到烫金的党徽——她儿子,是党员。
林默想蹲下去,可膝盖碰到的是坚硬的冻土。
他想摸战士的脸,手却穿过了那层结霜的睫毛。
战士的瞳孔渐渐散了,攥着党证的手却始终没松,直到班长颤抖着合上他的眼皮。
滴——
修复室的紫外线消毒灯突然亮起,刺得林默眯起眼。
他这才发现自己跪在地上,额头抵着修复台边缘,冷汗浸透了衬衫后背。
党证还在台上,内页被他无意识翻开,第一页写着中国共产党党员证,落款日期是1950年10月15日,发证单位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三十八军一一二师三三五团政治处。
怀表不知何时从口袋里滑了出来,正躺在党证旁边,表面的信仰印记·进阶字样还泛着淡金色的微光。
林默摸出手机看时间,不过过去了七分钟,可他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得冰凉。
凌晨五点,周晓明的电话响得刺耳。
你说啥?老专家的声音带着刚被吵醒的沙哑,大半夜让我去博物馆?
林默你疯了——
是带血的党证,云山郡战役前后的。林默把手机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小心地用防潮纸包裹党证,怀表又震了,和长津湖那次不一样,这次......他顿了顿,这次那战士说,这是他唯一的身份。
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接着是拖鞋啪嗒啪嗒的声音:给我留门,我二十分钟到。
文物鉴定室的白帜灯亮起时,周晓明的老花镜都没来得及戴。
他凑近党证的动作像只觅食的老龟,鼻尖几乎要贴到纸页上:血迹是陈年人血,和封皮的磨损程度吻合。
内页的钢笔字是英雄牌墨水,五十年代志愿军常用款。他用放大镜对准照片夹层,这里有东西!
林默凑过去,看见党证最后一页和封皮之间,夹着张一寸照片。
相纸边缘焦黑,中间却清晰——穿棉大衣的年轻战士站在战壕前,胸前的党徽闪着光,身后是被炮火掀翻的铁丝网,他却笑得很灿烂,像在自家田埂上。
团级指导员标配。周晓明推了推眼镜,看这肩章,三三五团的,和你爷爷当年的部队......他突然住了嘴,抬头看林默。
林默的手指轻轻抚过照片里的党徽:我爷爷说过,三三五团有个铁疙瘩指导员,打仗时总把党证贴在胸口。他喉咙发紧,他说那指导员牺牲时,党证上全是血,可里面的字一个都没模糊。
周晓明的手在发抖,他掏出白手套的动作比平时慢了三倍:我现在就联系军史馆,查三三五团五十年前的烈士名单。
上午十点,林默的手机在展厅里震动。
是苏晚发来的链接,标题刺得他眼睛生疼:《神圣化的代价——当文物修复师成为情感操盘手》。
作者李思远,那个去年为了流量写上甘岭存水罐是炒作的记者。
一块染血的破布,值得博物馆大动干戈?
信仰印记,不过是利用集体记忆的情感绑架。
我们需要的是真实的历史,不是被美化的眼泪。
林默的指尖在屏幕上发颤。
留言区已经炸了:过度煽情道德绑架作秀的评论像潮水般涌来。
他看见小宇昨天写的我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被顶到了热评,下面跟着条回复:天真,你以为当英雄很光荣?
默哥。李红梅从布展区跑过来,手里攥着平板,微博热搜第三了,#文物修复师被指煽情#。她眼睛红红的,晓菲去打印澄清材料了,子阳哥在联系军史馆要证明......
我没事。林默扯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转身往修复室走。
路过信仰之墙时,他瞥见小宇昨天放的棒棒糖还在花篮里,糖纸被灯光照得发亮,像颗没融化的星星。
深夜十一点,修复室的监控灯在墙角闪着红点。
林默把投影时录的影像调出来,战士临终前的眼睛在屏幕上放大——那是双怎样的眼睛啊,冻得发紫的脸上,眼睛却亮得像淬了火的钢,里面没有恐惧,没有遗憾,只有一团烧得正旺的火。
不是我想神化它。他对着屏幕轻声说,声音哑得像生锈的齿轮,是他们本就该被铭记。
他翻出周晓明白天给的鉴定报告,党证夹层里的照片背面,有行模糊的铅笔字:志强,等打完这仗,咱去看天安门。
林默的手指停在两个字上。
他想起爷爷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三三五团有个小四川,党证上刻着名字......
月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党证上。
林默轻轻翻开内页,一张泛黄的纸片突然从夹层里滑落——是半页家书,边缘被火烧过,最下面三个字却清晰:刘志强。
修复室的挂钟敲响十二下,林默把纸片小心夹回党证,起身时碰响了桌上的怀表。
表盖内侧,不知何时又多了行新字:1950.10 云山郡 刘志强,墨迹未干,像被人用体温焐化的雪水写成。
他摸出手机订了最早一班去北京的高铁票。
军史馆的老张头说过,三三五团的烈士档案,在特藏室b区第三排。
明天。林默对着怀表说,明天,我就去把你的名字,从纸页里,捧到阳光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