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教的晖苑内,两名女子面对面而坐,手里各自忙活着自己的事情。
夏沙终于按照文清教的收完了最后一针,
“啊!完成了!!!”
夏沙忍不住像个小孩子似的欢呼着,把鞋子举起来欣赏!
文清与她差不多时间收针,自己手上的这双是原本只是用来给小夏做示范用的,没想到做着做着就完成了…
不过小夏做的那双怪模怪样的鞋子仔细想想可能还真的很适合教主!
“这双鞋子做的很不错,教主一定会喜欢的。”
夏沙听到文姐姐的夸奖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
天知道刚刚把最后一根线头剪掉的时候她手都不敢抖一下,生怕把哪里剪坏了!
这可是她纯手工做出来的拖鞋!放现代就是高定!
教主虽然也有木屐,可从未穿过,听胡哥说是嫌弃又重又吵,不如光脚来的自在。
原本她想着做拖鞋应该要比做一双完整的男鞋简单多了!
谁知道正好相反?毕竟她用的是传统的布料,不是现代的塑料!
要敞开一部分就意味着所有露出来的地方都得单独包边,还得保证接口处过渡平滑,不然很容易坏,穿着也不舒服。
毕竟鞋子又不是衣服,软塌塌的能披上就行!
可她完成了!这么难都完成了!她果然是个小天才!
甚至还在每只鞋边上装饰性的绣了一只小小的三眼乌鸦,眼睛用的是红色绣线,这才稍微有些“冥教”的意思嘛!
虽然图案很小,要在现代的话也许更像个“LoGo”。
但这也没办法,因为夏沙试了无数次之后发现就这大小看起来还像那么回事。
再大一点,乌鸦不是肥了就是瘦了,难把握的很!
她现在已经拥有了一堆绣了各种黑鸟的手绢…
当然,之所以绣这个也是看到冥教的大多子弟穿的都是黑红配色,而且他们还与众不同的养了乌鸦作为传讯!
再加上“男菩萨”老板额头上还有一抹红!
所以在思考应该做些什么装饰的时候,脑海里好像自动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形象。
文清也觉得这图案极好!
外面有些百姓会把渡鸦视作不祥,可他们冥教的人从来不这么觉得,因为起初冥教就靠渡鸦吃饭!
更何况还融入了教主的形象!
要说实在有哪里差些,可能就是小了点…
不过想想教主平日经常穿的衣服都是浅色居多,小点仿佛才合适,大了黑压压的一片反而不好搭配!
两人仔细欣赏过后,夏沙用包袱皮小心的将鞋子包裹起来,准备在乞巧节当日送给教主。
想到可以出去,夏沙还有点小激动!到冥教小两个月,这还是第一次出远门!
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看这个书本中从未存在过的“乾国”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地方。
文姐姐提醒过让她当日别忘了戴面纱,其实就算姐姐不说她也打算这般干的!
毕竟原主就是京城人士,若真遇到两个认识她的,自己还没想好该如何应付。
文清看着日头发觉时间已经不早了,小夏却还没有半点想要离开的意思。
“哎,小夏,你今日不用去教主那里吗?”
“哈哈,两位先生去找教主了!周飞早早就告诉我今日不用过去了。”
说到那两位先生文清也有些失笑。
现在李、张二位先生显然已经成为了继胡一屠之后,教里新晋的两个“混不吝”!
他们俩之所以能有这个“美名”主要是因为年龄大,爱溜达,最重要的是,虽然没什么武力,可攻击力却一点不弱!
曾经引经据典生生把一个刚练完功夫没穿上衣的弟子说的抱头鼠窜!
也与一位小堂主唇枪舌战,最后那小堂主气不过想撸袖子动手,被影十三劝下,原因只是因为对方说了几句读书无用之类的话。
影十一和影十三也更清楚了自己的作用,妥妥的护卫!
这两位先生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过,可不是在教里“横行霸道”吗!?
不过其实也有不少好处,近日她在教里转悠都没有往日那般辣眼睛了!
“那两位先生找教主,是想在乞巧节也跟着一起出去看看吧?”
文清猜测道。
自从上次小夏在用膳的时候跟二人说了她们乞巧节要出去之后,她就觉得那两位跃跃欲试的。
现在倒是理解影十一之前说的‘不知道那两位老先生每日到底哪来的那么大劲了?’
夏沙点点头,
“应该是,不过还有就是他们觉得教里的‘文盲’太多了!好多连基础的礼仪和道理都不懂,准备开个扫盲班!”
文清嘴角的笑意僵在脸上,
“什么盲?开?什么?”
夏沙开朗道,
“扫盲班啊!哦,就是基础教育班!相当于启蒙班吧!
准备教教咱们冥教的弟子们读书、认字,还有礼仪什么的!”
想到这里夏沙就忍不住美滋滋的。
原本两个先生只盯着她,再加上下午还要去教主那里学习,她真是半点儿都不敢放松!
虽然进步飞快吧,可精神真的受不住啊!
要是能多开几个班,不就有许多人可以分散一下先生们的注意力了!?
反正她觉得以二位先生的精气神,再多教些学生完全不是问题!
到时候李伯伯也不会总是抓着她,想方设法的让她记起过去的事情了!她是真没记忆呀!
文清卡壳了半天,
冥教确实不会给每个人都启蒙,因为弟子进教时的年龄和水平本就参差不齐。
只有在那些新人确定了要选哪个方向的时候,才会开始有人专门教授那方面的知识。
就比如她平安戏院,
不管是唱戏、认字、管理戏班、还有出任务的方法,这些都是要学的。
所以她这边一般都是从小开始培养,每样儿都不容易,但认真学下来,几年也差不多了。
那二位先生现在要给冥教的普通弟子做启蒙…
也不是不行,只是那什么礼仪课,她不会也要去听吧?
总觉得以那两人的性格,是能干得出来这种事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