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这个犯罪团伙中,仅剩王文旭一人尚未归案。
他早已淡出警方的视线许久。当年与孙德林等人分道扬镳后,他便如离群的孤雁,既无稳定收入,也无所事事。
迫于生计,他最终投奔了远嫁哈尔滨的女儿,权且有个照应,勉强混迹度日。
落网时,他正在哈尔滨的一家饲料厂打工,日子过得浑浑噩噩,仿佛只剩沉睡。
11月2日晚7点半,沈阳警方精准出击,在该饲料厂内将王文旭抓获。
至此,这个横行一时的五人犯罪团伙被连根拔起,全员落网。
随后的审讯与核实工作中,几人出乎意料地配合,对罪行供认不讳。
最终查明,在长达十二年的时间里,他们共作案四十三起,手段残忍,导致二十一人死亡、二十五人受伤,抢劫财物总计高达三百余万元。
1999年12月14日,案件一审正式开庭,审理持续了两天。
12月15日下午5点30分,法庭当庭宣判,五名被告均被判处死刑。
其余四人未提出上诉,唯独王文旭选择了上诉。
12月2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王文旭的上诉,维持原判。
次日清晨5点,五人被押解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午10点45分,他们被押赴刑场。囚车缓缓启动,驶过沈阳街头,道路两旁已是人山人海。
车内五人望着窗外的景象,心里都明白,这便是他们在人世间看到的最后光景。
孙德林望着熟悉的街道,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了知青岁月,耳边响起了那时常哼唱的老歌……
最终,随着一声枪响,孙德林团伙的罪恶之路,彻底走到了尽头。
纵观全案,此案有三大显着特点:
其一,作案时间跨度极长,达十二年之久;
其二,案犯年龄偏大,均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其三,由两对亲兄弟组成核心团伙,这在同类案件中极为罕见。
亲兄弟共同作案的情况固然存在,但两对亲兄弟结成一个稳定的犯罪团伙,至少在我所知的范围内,尚属首例。
究其作案动机,大抵是身处改革开放的大潮中,眼见亲朋邻里纷纷发家致富,而自己步入中年却仍一事无成,心理严重失衡,故而铤而走险。
然而,一旦踏上这条不归路,便再难回头,只因不义之财来得太过轻易。
若论此案中最“亏”之人,恐怕要数王文旭。他并未分得多少赃款,最终却同样赔上了性命。
但案件影响如此恶劣,只要参与其中,便难逃法律的严惩。
孙德林兄弟与汪家礼等人费尽心机,折腾一场,到头来仍是镜花水月,万事成空。
这五人之中,若说真在过程中“享受”到了的,恐怕唯有汪家仁。
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除了最后一笔赃款他只动用了三万,此前劫掠所得,几乎都被他挥霍于花天酒地之中。
他从不思虑明天,奉行彻头彻尾的“今朝有酒今朝醉”哲学,极尽所能地寻求感官刺激,放纵奢靡,直至末路。
回望孙德林团伙的整个犯罪生涯,作为首脑的孙德林,每次作案看似气定神闲,思维逻辑也颇为缜密。
但他有一个致命弱点——无法真正服众。他虽时常将“团结”挂在嘴边,自身却缺乏首领应有的格局与担当。
身为老大,本应处事公平,方能树立威信。若自觉功劳更大,大可开诚布公,要求多分一份,想来其他人也能理解。
但孙德林却总在暗中做手脚,这也直接导致了后来汪家兄弟与他相互算计,并间接引发了他因购买枪支而意外被捕的结局。
不过,客观而言,孙德林团伙中的几名成员,尽管各怀心思,但表面关系尚且维持。
即便在孙德林被捕之后,汪家兄弟仍带着其弟孙德松做了一桩案子,也算未曾完全斩断那点扭曲的“旧情”。
至此,震惊全国的“三八大案”故事,便全部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