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夏税征收的最终结果,如同一股强劲的东风,迅速吹散了朝野之间对新政最后的疑虑阴霾。户部核验的奏报,皇帝在奉天殿上的定论,让所有曾经的非议与反对都显得苍白无力。事实胜于雄辩,新政不仅没有如反对者所危言的那般“动摇国本”,反而实实在在地充盈了国库,减轻了贫苦百姓的负担。
朝堂之上,风向彻底转变。那些曾经上疏激烈反对的官员,或缄口不言,或转而开始研究新政条款,试图理解其中精义,更有甚者,开始上书称赞太子殿下“圣明烛照,洞见积弊”。政治的现实,在这一刻展现得淋漓尽致。
然而,朱标并未因浙江一地的成功而志得意满,更未急于立刻将新政推向全国。他深知,浙江的成功有其特殊性——沿海商贸发达,新兴海商势力支持,加之朝廷倾力关注,强力弹压。若贸然在全国铺开,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必然水土不服,甚至可能酿成祸乱。
这一日,朱标于文华殿召集内阁、户部、工部及都察院重臣,商议后续事宜。
“浙江试点,初告成功,此乃陛下洪福,百官用命,万民感戴之结果。”朱标开场定下基调,随即话锋一转,“然,治国如烹小鲜,不可不慎。浙江经验,可否放之四海而皆准?朕以为,尚需斟酌。”
他命人悬挂起一幅巨大的大明疆域图,手指划过不同的区域:“江南赋重之地,漕运沿线,边塞军镇,西南土司……情形各异,民风不同。若将浙江之法生搬硬套,譬如以江南之尺,度塞北之衣,其可行乎?”
户部尚书深以为然:“殿下明鉴。各地田亩等级、丁银旧额、商贸情况乃至吏治民风,皆不相同。若统一推行‘摊丁入亩’,其摊派比例、清丈标准,均需因地制宜。”
“正是此理。”朱标点头,“故而,朕意已决,新政推广,不可一蹴而就。下一步,当‘择地试行,分类指导’。”
他提出了清晰的方略:
其一,扩大试点范围。在已有浙江经验的基础上,选择数个具有代表性的省份或区域进行第二轮试点。例如,选择江苏(漕运核心区)、江西(传统农业区)、福建(海外贸易活跃区)等地,观察新政在不同环境下的适应性与效果。
其二,成立“新政推行总核衙门”。由东宫牵头,户部、都察院、工部(涉及水利、漕运部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负责研究、指导、监督各地新政推行事宜。该衙门需根据各地反馈,不断细化、调整具体政策,形成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定制化”方案。
其三,编纂《新政通则》与《地方细则指引》。将浙江试点的成功经验、遇到的问题、解决之法,以及清丈田亩、折色征收、简化商税的具体操作规程,编纂成册,下发至各省府,作为推行新政的参考范本和操作指南。
其四,强化监察与信息沟通。都察院需增派巡按御史,重点巡查试点地区新政推行情况,严防吏治腐败、执行走样。同时,建立定期奏报与紧急事务快报制度,确保朝廷能及时掌握地方动态。
这一套“星火燎原,稳步推进”的策略,较之当初在浙江的强力推行,显得更为成熟、稳健,也更具系统性和前瞻性。它不再是依靠个人威望和强力压服,而是试图建立一套可复制、可调整的制度化推广模式。
朝臣们闻此,无不心服。太子殿下并未被胜利冲昏头脑,反而更加冷静和务实,这让他们对新政的最终成功,充满了更大的信心。
旨意下达,朝廷机器再次高效运转起来。“新政推行总核衙门”迅速组建,来自浙江的有经验官员成为核心骨干;前往江苏、江西、福建等地的试点筹备工作组纷纷出发;编纂《新政通则》的工作也紧张开始……
天下目光,依旧聚焦于浙江,但已不再是怀疑与审视,而是学习与借鉴。浙江的每一份详细奏报,每一次政策微调,都成为其他地区暗中研究、摩拳擦掌的范本。各地官员,尤其是那些有心作为的干吏,开始主动了解新政内容,思考如何在本地区推行。
一股学习浙江、准备变革的暗流,开始在帝国广袤的疆土下悄然涌动。朱标所点燃的这颗新政星火,正以其扎实的成效和稳健的步伐,逐渐形成燎原之势,照亮着大明王朝前行的道路,也重塑着这个庞大帝国的内在肌理。而这一切,都源于那位在文华殿烛光下,孜孜不倦、谋定后动的年轻储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