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惊弦抱着小女孩子一路急奔,身后十几个仆役大呼小叫奋力追赶。
胡惊弦瞅瞅四周,跑了许久竟然没有看到围墙或者大门,这庄园究竟是有多大啊?
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这狗屎的时代的庄园可能是没有围墙的。
胡惊弦立马就感动了,太感谢落后的时代和落后的庄园了,没有它们的落后,自己怎么可能顺利脱逃?
前方有三个男人卷着裤脚,满脸疲惫,迎面而来。
追在胡惊弦身后的仆役立刻大声叫嚷:“抓住她们!抓住她们!”
那三个男人闻声一震,犹犹豫豫地挡在路中间。
追赶的仆役大喜,这下看那个贱人往哪里跑。
胡惊弦望着几十米外挡住道路的三个男人,杀气四溢,厉声道:“不想死就滚开!”
三个男人犹豫的动作立刻变得坚定和强硬了。
一个秃头男子冷冷地道:“一个女人也敢呵斥我?”
一个光着上身的男子恶狠狠地道:“现在的女人都不懂得什么是男人了。”
一个较黑的男人一声不吭,重重点头,张开了手臂,摆出了阻拦的架势。
那被追赶的女人的衣服一看就是下等人,大家都一样,谁怕谁啊?
一个女人嘴巴这么贱,必须教她做人。
一群追赶的仆役欢笑着叫嚷:“抓住她!不要让她跑了!”
“王八蛋,竟然这么会跑,老子的鞋底都磨破了!”
一个仆役大声叫道:“抓住她们!她们杀了加布里埃尔老爷!”
三个阻拦道路的男人一怔,死死地打量疯狂靠近的胡惊弦,一秒钟就收拢手臂,乖巧的让开道路,任由胡惊弦像一阵风一样从身边跑过。
几个仆役大声骂着:“快拦住她们!”
“你们干什么?”
“王八蛋,快抓住她!”
“老子饶不了你们!”
三个拦路的男人只是憨厚地笑着,看着几个仆役同样像风一般掠过他们的身边,然后低声嘀咕:
“……那个女人杀了人的……”
“……那个女人手里有把刀子……”
“……我要是死了,我家的地谁种?……”
然后又兴奋莫名,那个女人真的杀了加布里埃尔老爷?今晚回家多吃一碗野菜糊糊!
十几个仆役追赶胡惊弦许久,原本还算挤成一团的队伍拉得越来越长,越来越散。
几个跑得快的人几乎就要追到胡惊弦背后了,几个跑得慢的人距离胡惊弦还有一两百米。
几个跑得慢的仆役愤怒无比,破口大骂:“那女人还是不是女人?这么瘦,抱着个孩子还能跑这么快。”
一个厚嘴唇仆役玩命追赶,眼看胡惊弦就在几步前,他可以清楚地看到被胡惊弦抱在怀里的小女孩子趴在胡惊弦的左肩上,怯怯地向后张望。
那厚嘴唇仆役心中欢喜无比,脚步轻盈而有力,只要抓住了这个杀死老爷的凶手,他一定会得到丰厚的赏赐。
他转头看两个努力奔跑追赶胡惊弦,却落后他几步的仆役,灿烂地笑,机会只等待有准备的人。
他终于凭借自己出色的跑步能力接住这泼天的富贵了!
那两个落后的仆役眼神中的失望、愤怒、羡慕妒忌恨几乎要实质化了。
那厚嘴唇仆役傲然回头,用尽全身力气加速,同时伸出手臂去抓胡惊弦。
那伸出的手臂并不粗壮,因为他常年营养不良……但没有关系,只要抓住了那个女人,他每天都能吃肉;
那手臂上的衣袖破烂不堪,迎风飞舞……但没有关系,只要抓住了那个女人,他很快就能每天都穿着华丽的服装。
那厚嘴唇仆役的手臂距离胡惊弦的肩膀越来越近,小女孩脸上的惊恐越来越强烈,忽然,胡舍其向右侧一闪,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一道光芒陡然掠过那厚嘴唇仆役的脖颈。
那厚嘴唇仆役狞笑着:“你逃不……”
声音忽然一滞,他惊讶地一抹脖颈,然后看着手掌中的鲜血,眼神陡然惊恐无比。
“血……血……我……”
那厚嘴唇仆役脚下一软,倒在了地上,向前翻滚了几圈,然后身体扭曲着,一动不动。
紧紧追在那厚嘴唇仆役身后的两个仆役看着那厚嘴唇仆役欢喜和得意地抓向胡惊弦,然后捂着脖子倒下。
两人的脚步同时一顿,大声叫道:“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其中一人看到了那厚嘴唇仆役脖颈处鲜血直流,颤抖了一下,道:“血……”
另一个人死死地盯着地上的鲜血,秒懂发生了什么事。
跑在后方的仆役大声叫着:“快追啊!愣着干嘛?”
两个仆役互相看了一眼,急急忙忙继续追赶胡惊弦,但是那速度却越来越慢。
后面追上来的仆役纷纷经过那厚嘴唇仆役的尸体,眼神复杂无比。
有人无声冷笑,蠢货,虽然那是一个女人,但那是一个敢杀贵族老爷的女人,没有一点本事,追上去就是送死;
有人脸色惨白,幸好自己跑得慢,幸好那瘦弱女人跑得快,不然死的就是自己。每念及此,脚下忍不住跑得越发慢了;
有人下定了决心绝不一个人捉拿一个带着刀子,且敢于杀人的女人。
他仔细观察其余仆役,放慢脚步,与其他人跑成一堆;
有人义愤填膺,大声叫嚷:“抓住她!杀了她!”心中对抓住胡惊弦毫无兴趣,贵族老爷的死活与他有什么关系,他脑子有病豁出性命去抓一个杀了老爷的凶手。
难道就为了那一点赏赐?
有没有赏赐都不知道呢,身为牛马脑子有病自己给自己画饼。
胡惊弦抱着小女孩子越跑越远,十几个仆役越跑越慢,大呼小叫声却越来越响,越来越悲壮和忠诚。
“……抓住那个女人……”
“……抓住杀了尊敬的加布里埃尔老爷的凶手……”
“……所有人行动起来,用生命回报伟大的加布里埃尔老爷的时候到了!……”
又过片刻,众人的视线中再也看不到胡惊弦,呼喊声更是响彻天地:“抓住刺杀伟大的加布里埃尔老爷的凶手!”
“我以我的鲜血发誓,不抓住凶手,我就绝不洗澡!”
“所有人都出来,谁不抓凶手,谁就是刺杀加布里埃尔老爷的同谋!”
庄园内渐渐热闹起来,到处都有人叫嚷:“抓刺客!”
“每个角落都要仔细搜查,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比拳头大的地洞。”
“不抓住刺客,今晚就绝不休息!”
有人大声呼喊,满脸焦急和悲愤地四处张望:“一定躲在这里!我看见你了!”
挥舞着柴火棍使劲打草丛。
“不在这里……那一定是躲在这里!”
继续挥打了另一片草丛,虽然草丛有些低,也就比脚背高一些,但是不认真检查,谁知道那个凶手会不会躲在草丛中呢?
至于去更远的地方搜查凶手,实在是这里没有检查完,有心无力啊。
附近一群人瞅瞅那极度认真地仆役,瞬间掌握了追查的精髓,那就是绝不多花力气,不,说错了,那就是挖地三尺,绝不错过任何一个可疑的目标。
有的对着老鼠洞大声呵斥;
有的对着树冠指指点点;
有的仔细看着地上的坑,会不会可以看出那凶手的去向?
对了,什么时候收工回家?
……
天黑的时候,马西亚克城附近的几十个贵族尽数赶到了加布里埃尔庄园。
几个男贵族蹲在汤姆·加布里埃尔的尸体身边,仔细检查着尸体上的伤痕;
几个女贵族或优雅地拿手绢抹着泪水,或扑在丈夫的怀里哽咽。
一个五十几岁的贵族笔直地站着,摇曳的火光下不太能看清他的神情。
不时有人缓缓靠近,低声安慰那老人几句:“小汤姆已经去了神灵的天国……”
“他是一个好孩子……”
“加布里埃尔家族绝不会因此而倒下……”
但谁都知道,汤姆·加布里埃尔的被杀对老加布里埃尔而言是一个过于沉重的噩耗。
角落,一个女贵族走近几个贵族,几人同时举起手帕抹眼泪:“哦,可怜的小汤姆。”
那女贵族同样抹了几下泪水,哀叹道:“可怜的小汤姆。”然后压低声音道:“海因茨等人已经带了十几个仆役,亲自去追杀那个贱人了。”
几个贵族毫不意外,也不担心抓不到凶手。
此次追捕毫无难度,几个贵族带着十几个仆役带着猎犬去抓一个少女和一个小孩子,追捕最大的难度是必须赶在狼群吃了那两个贱人之前活捉她们。
一个男贵族低声道:“老加布里埃尔只怕不会简单地放过海因茨。”
一群贵族轻轻点头,小汤姆的死亡纯属意外,与海因茨等人没有太大关系,但老加布里埃尔在丧子之痛的折磨下未必会理智地看待问题。
一个年轻的男贵族优雅的抹着泪水,低声对几个同伴道:“你们猜,海因茨几天能够将人抓回来?”
另一个男贵族满脸都是对加布里埃尔死亡的忧伤,低声道:“我赌1天。”
一个女贵族手帕遮住眼睛,低声道:“听说那个凶手跑得很快,我赌2天。”
一个男贵族悲声道:“可怜的小汤姆……”
“……你们就不敢赌大点吗?我赌3天。”
一群贵族用看白痴的眼神看那赌3天的男贵族,3天?那两个女孩子能够在森林中待3天?
能够在各种野兽遍布的森林中存活1个小时都已经是奇迹了,3天后可能已经是野兽的粪便了。
那赌3天的男贵族毫不在意,必胜局有什么好赌的,哥儿们玩得就是心跳。
一群贵族低声窃窃私语,下注的下注,聊天的聊天,谁也没把小汤姆加布里埃尔的死放在心里。
虽然当地的贵族们多多少少能够扯上一些亲戚关系,但这点亲戚关系也就能让自己远远赶来慰问老加布里埃尔了,不找点乐子怎么对得起自己在马车中颠簸了半天。
……
森林中某个角落。
胡惊弦打量四周,确定自己早已迷失了方向。
对此她早有心理准备,作为一个生在杭州,长在杭州,出门靠电子地图的人,哪里有能力辨别东南西北。
胡惊弦毫不在意自己在森林中迷路,左右就算知道了东南西北,她照样不知道该去往何处。
她在意的是,森林中该吃什么啊?
胡惊弦看着郁郁葱葱的森林,入目即是高耸的大树和一人高的杂草,耳边尽是鸟啼虫鸣,完全不知道怎么找水源,怎么找可以食用的野菜。
她看着紧紧抓着一块猪肉,在草地上蹦蹦跳跳的小女孩子,认认真真问道:“你知道哪些野菜能够吃吗?”
小女孩子眨眼,欢笑着将手里的猪肉递到胡惊弦的嘴边:“姐姐,这个好吃。”
胡惊弦蹲下身,在小女孩子大大的,清澈的眼睛中找到了自己,伸手摸她的脑袋,笑着道:“姐姐知道,你自己吃,姐姐不饿。”
小女孩子用力点头,小心翼翼地将油腻腻的猪肉塞到了怀里,使劲按了几下,确认还在,欢笑着:“姐姐饿了再吃。”
胡惊弦歪着脑袋瞅她,嘴角含笑,仰头看天:“胡某怎么可能被野菜难倒?”
“胡某就算不认识野菜,至少认识蘑菇吧,胡某以后就天天吃蘑菇,哈哈哈!”
“胡某也分不清蘑菇有毒没毒?没关系,胡某既然是穿越者,那就是主角,胡某一定不会被毒死。”
胡惊弦挺胸,自信无比,扯着小女孩子的手开始唱歌跳舞:“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清晨光着小脚丫,走遍森林和山冈……”【注1】
小女孩子睁大眼睛兴奋地看着她,笨拙的模仿,欢快地笑。
忽然,一道黑影从草丛中闪电般冲向胡惊弦,张嘴咬向她的腿。
胡惊弦抱起小女孩子,转身一脚重重地踢在那道黑影的背上,不等那黑影落地,已经向那黑影追去,又是一脚重重踢在那黑影的腰上。
那黑影呜咽着,努力想要挣扎爬起,却怎么都起不来。
胡惊弦冷冷地看着那黑影,那黑影不过是一头狼而已。
她不屑地道:“胡某就是虎落平阳,岂是你这头畜生可以欺负的?”
小女孩子缩在胡惊弦的怀里,睁大眼睛尖叫:“姐姐好厉害!”
胡惊弦得意无比:“想当年姐姐一剑在手,横扫天下……”
她忽然一怔,什么“一剑在手,横扫天下”都是吹牛,知道狼的软肋是腰也属于常识范畴,可是……
……可是,刚才那两脚踢废了狼,她是怎么做到的?
胡惊弦呆呆地看着地上犹自呜咽的狼,她赤手空拳废了一头狼啊!
她什么时候具有这么强的格斗能力了?
回想刚才出脚时候的果断、精准、力度,仿佛已经做了千百次般熟练。
胡惊弦心中冰凉,是梦中的武术渐渐融合在身体中了?
她微微闭上眼睛,感受记忆中的剑法和内功,她应该欢呼,她有了金手指?
胡惊弦恶狠狠地笑,白痴才信这是老天爷给的福利。
可是……
胡惊弦笑得更凶狠了,她能够不学、不练剑法和内功?
她不需要深入推演她在这个世界中会遇到什么,只说眼下。
她要是不练习剑法和内功,不跳进“老天爷安排的圈套”,她能够在森林中活下去吗?
胡惊弦抬头看天,目露凶光,忽然轻轻一笑,淡淡地道:“有坑又如何,就算有深不见底的坑,胡某也跳了。”
她低头看自己的手,手掌慢慢握紧,仿佛手持利刃,虚空一斩:“胡某要一天练剑20个小时,一年内练成剑神。”
“但是……”
胡惊弦眼神陡然一变:“……在这之前,胡某先要搞定钻木取火!”
“啊啊啊啊啊!不论炖蘑菇炖野菜烤狼肉,都需要火火火!”
“胡某不会钻木取火啊!啊啊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