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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黄昏时分。长安街华灯初上,车流如织,人行道上熙熙攘攘。路明非的身影如同融入水中的墨滴,在“冥照”的庇护下,无声无息地穿行于人流之中,没有任何一道目光在他身上停留片刻。

他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看似随意地踱着步,目光却敏锐地扫过周围看似寻常的路人,嘴唇微动,像是在自言自语。

“混血种的比例,高得有点离谱了啊。”他的声音很轻,几乎被城市的喧嚣吞没,“这密度,快赶上早晚高峰的地铁站了。”

“是啊,”他身旁的空气里,传来一个只有他能听见的、带着几分懒洋洋的回应声,“毕竟‘屠龙’这壮举,名头太响亮了。谁心里还没个当英雄、一举成名的梦呢?赏金和荣耀,总是诱人的。”

路明非的视线掠过几个看似在等人、眼神却异常锐利的男女,又瞥见街角咖啡馆里那个一直盯着平板、手指却在桌下无意识敲打着某种节奏的年轻人。他轻轻啧了一声。

“真就没人亲眼见过龙类发起疯来是什么场面?”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解和嘲讽,“指望着靠人多捡漏?这跟蚂蚁商量着要去咬死大象有什么区别。”

“嘿,你可别小看这些‘蚂蚁’。”空气中的声音带着点玩味,“他们大多是刀头舔血的赏金猎人,脑袋早就别在裤腰带上了。赌性大着呢!万一真走了狗屎运,蹭到点边角料,那可就一波肥,直接财务自由了。高风险,高回报嘛。”

路明非无奈地摇摇头,转入一条相对僻静的胡同。夕阳的余晖将古老的砖墙染成暖橙色,与远处现代玻璃幕墙的反光交织在一起。

“好嘛,说正事。”他停下脚步,靠在一面斑驳的墙上,神情认真了些,“奥丁那边,有靠谱的线索了吗?”

空气中的声音也收敛了玩笑的意味:“有一些零星的踪迹,像是故意留下的擦痕,疑似的能量波动也捕捉到几次。但是……”声音顿了顿,带着一丝凝重,“没有决定性的证据。那家伙滑溜得很,像是在跟我们玩捉迷藏。”

“他果然还是猜到了啊。”他轻声说,语气里带着几分意料之中的玩味,“那你觉得,以他的性格,接下来会怎么做?”

空气中那个声音沉吟片刻,回答道:“亲自出面,策反诺顿。用高官厚禄、甚至平分天下的空头支票作为诱饵。而在我们这边,他会用分身周旋,但对确定会出现在北京的夏弥……他会全力出手,力求必杀。无论哪一边成功,他都稳赚不赔。”

“嗯,说得不错。”路明非点点头,脸上看不出丝毫紧张,反而像是听完了一场有趣的推理。他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下脖颈,“走吧,打会游戏去。反正现在干等着也是无聊。”

“需要我陪你吗?”那个声音问道,带着点跃跃欲试。

“别了吧,”路明非笑着摇头,“跟你打,肯定是必赢的局,那多没意思。”

“哥哥……”那个声音立刻拖长了调子,语气里充满了被嫌弃的委屈和夸张的伤心,“你这说法,也太伤人心了吧?”

路明非哈哈一笑,不再理会那故作哀怨的声音,双手插兜,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身影在冥照的掩护下,融入了北京愈发深邃的夜色和霓虹灯光之中。

夜色渐浓,空气中隐约传来声音。

“哥哥,真的不用我陪你玩吗?”那个声音还在坚持不懈。

“不要。”路明非回答得干脆利落。

“哦……”声音顿时蔫了下去,透着浓浓的失望,“那我就回去剪视频去了啊?新闻学这方面,哥哥懂的吧”

一阵短暂的沉默,只有脚步声在空旷的街道上回响。就在那声音仿佛真的要消失的时候。

“等等。”他停下脚步,摸了摸鼻子,语气变得有点不自然,仿佛在给自己找补,“咳咳……那什么,我突然觉得吧,玩游戏确实是促进兄弟感情的最好方式。走了走了,一起一起,别磨蹭!”

那声音立刻重新活跃起来,充满了欢快:“真的吗?不会太麻烦哥哥了吗?”

冥照的微光摇曳了一下,仿佛有两个无形的身影勾肩搭背,晃悠着转向了街角一家灯火通明的网吧。隐约还能听见路明非在小声嘀咕:“……主要是怕你一个人剪视频太寂寞……”

……

北京朝阳区某地下网吧,浑浊的空气在日光灯管下缓慢翻滚,烟草与泡面的气味混合成一种特有的、令人昏昏欲沉的氛围。

欢呼声、咒骂声、以及戴着耳麦与网络那端不知名妹妹软语诉衷肠的嗡嗡声交织在一起。百十台电脑屏幕的光映着一张张彻夜不眠、眼圈发红的脸,破损的沙发里陷着一个个“包夜”的兄弟,左手夹烟,右手紧握鼠标,如同奔赴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收银台后的小妹早已酣然入梦,对周遭的喧嚣充耳不闻。世间一切的嘈杂与悲欢,仿佛都浓缩于此。

路明非,正窝在角落一台电脑前,耷拉着眉毛,面无表情。

这是今晚第十五个敢来挑战他的人。前十四位好汉,已被虐得丢盔弃甲,有的愤而摔键盘大骂,有的则目光呆滞、喃喃自语仿佛参透了什么人生禅机。

网吧里所有打星际的兄弟都被这横空出世的“神人”震住了。他喝着可乐,一脸没睡醒的慵懒,却将一众自诩高手的兄弟杀得片甲不留。

最让人无法容忍的是,这家伙偶尔觉得手痒了,还会随意换成左手操作鼠标!这对于将星际视为信仰的玩家而言,简直是奇耻大辱,好比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紫禁之巅决战,西门吹雪却不带剑,扛了把钉耙上场,而叶孤城依然被打得落花流水,除了当场自刎,简直找不到第二种挽回颜面的方式。

这分明是来踢馆的吧!被逼到绝境的兄弟们,只好搬出了最后的救兵——狗哥。狗哥是这片网吧的泰山北斗,早已臻至睥睨天下、难求一败的境界,用他自个儿的话说,“寂寞得只能回家哄娃睡觉”。

接到电话,狗哥震惊之余,竟生出一种“独孤求败忽遇东方不败”的幸福感,急忙在家跪了半小时搓衣板,才换来老婆恩准晚上出门,当即趿拉着拖鞋就火急火燎赶来。

然后,他就被结结实实敲了七记闷棍。从第一盘开始,狗哥就连战连败,毫无还手之力。他这才明白,自己根本不是和什么“东方不败”生在了一个时代,而是倒霉催地跟“变形金刚”活在了一个世界——任你玄铁重剑如何大巧不工,砍上去对方只是叮当响几声,然后随意一脚就把你踩平了。

而完成这一切的,只是个看起来没精打采、耷拉着眉毛的熊孩子。路明非喝完最后一口可乐,随手敲了几下键盘,便起身去了洗手间。

等他从洗手间回来,看到屏幕上只留下对手打出的“GG”(Good Game,认输),几秒后,狗哥的角色退出了游戏。

“高手……!”狗哥走了过来,脸上再无半分傲气,只剩下诚恳的请教之意,“再……再来一盘吧?真心想请教一下。”他转头朝柜台喊道:“老板,给拿两瓶营养快线!”

路明非刚重新握住鼠标,手指却忽然停在半空。他脸上的慵懒神色瞬间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罕见的僵硬,甚至掺杂着一丝压抑的愠怒。他慢慢松开鼠标,朝狗哥摆了摆手。

“不用了,先不打了。”他的声音低沉,与方才轻松的氛围格格不入,“有一位……‘老朋友’,找过来了。”

几乎在他话音落下的同时,网吧那扇吱呀作响的破旧木门被轻轻推开。一个身穿熨帖白色长衫、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走了进来。他姿态从容,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意,目光穿过缭绕的烟雾,精准地落在角落的路明非身上。

“路明非,晚上好啊。”男人扶了扶眼镜,“又或者,我该称呼你……零号?”

路明非缓缓站起身,脸上挤出一个毫无温度的、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晚上好啊,赫尔佐格博士。真是……久违了。”

“托你的福,”赫尔佐格博士微笑着,语气像是在和老友寒暄,“我得以了解到一些,原本在这个时间点我不该知晓的‘内情’。你可真是我的‘福星’啊。”

路明非没有接话,而是迈步走到赫尔佐格面前,距离近得几乎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他微微侧头,凑近博士的耳边,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轻声细语地说道,那声音里却透着彻骨的寒意:

“赫尔佐格博士,您开发的这项‘技术’,也让我非常……满意。”他顿了顿,语气愈发轻柔,却字字如刀,“其他人,我通常只能杀一次。但对你……我可以杀十次,一百次,一千次……这刚刚好,足够让我慢慢、慢慢地泄愤了。”

路明非说完,不再看赫尔佐格一眼,转身坐回电脑前,仿佛刚才的低语只是随手掸去衣角的灰尘。他拿起那瓶喝剩的可乐,仰头猛灌了一口,视线重新落回闪烁的游戏画面,侧脸在屏幕光线下显得平静,如果不看眼中隐约涌动的金色流光的话!

序列号:119

危险程度:灭世

血系源流:白王

言灵·婆娑世界

站在原地的赫尔佐格,脸上的从容笑意瞬间冻结、崩解,如同摔碎的石膏面具。一股无形的、源自灵魂深处的极致恐惧攫住了他,眼球剧烈震颤,瞳孔涣散成一片空洞,喉咙里挤出断续的、非人的呜咽。下一秒,他猛地转身,爆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嚎与癫狂大笑,手脚并用地冲出网吧,踉跄扑到街边,对着墙角一块布满污渍的石头“噗通”跪倒,开始以头抢地——额骨与坚硬路面撞击的闷响令人齿寒,鲜血迅速染红了石面与地面。他仿佛被无形的枷锁钉在原地,只是机械地、疯狂地重复着磕头的动作,直到生命随着飞溅的血肉一同耗尽,最终软塌塌地瘫倒,再无生机。

此时,夜空乌云悄然汇聚,一道惨白的惊雷撕裂天幕,垂直劈落!电光精准击中那具残破的尸体,瞬间将其化作一小撮灰烬,随即被掠过的夜风卷散,无踪无迹。

而网吧内外,喧嚣依旧。敲击键盘的噼啪声、玩家的叫骂哄笑声、街道的车流鸣笛声……一切如常。无人侧目,无人惊叫,仿佛刚才那幕毛骨悚然的景象从未发生。不仅是网吧内,整条街上所有生灵——行人、司机、混血种、甚至蜷缩的野猫——都对此毫无察觉,他们的感知被无形之力彻底抹去了这段现实,如同水面被石子划过后又迅速平复,未留一丝涟漪。

路明非。他打了个轻轻的嗝,带着碳酸饮料的气息。

……

北京某五星级酒店的行政套房内,灯火通明,却是一片狼藉。打印的资料如雪片般散落在地毯上,几台笔记本电脑同时运转,风扇发出轻微的嗡鸣。

墙壁上投射着巨大的北京地图,上面用不同颜色的标记笔圈画出密密麻麻的焦点。空气中混杂着炸鸡、披萨和碳酸饮料的味道,桌上放着两个吃了一半的全家桶,景象堪比大学期末考前夜的男生宿舍。

楚子航端坐在唯一还算整洁的书桌一角,嘴里叼着一根巧克力棒,镜片后的目光专注地扫过屏幕上的数据流,手指在键盘上飞快敲击。从入住酒店投入工作至今,他几乎未曾合眼,全靠高热量零食和咖啡因维持运转。

与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四仰八叉躺在床上的芬格尔。这位九年级前辈深陷在一堆资料中间,一手拎着不知从哪弄来的红酒瓶,另一只手抓着一只金黄酥脆的炸鸡腿,吃得满嘴油光,惬意得像一只在阳光下翻着肚皮晒太阳的癞蛤蟆。

“也不知道路明非那边的任务进度怎么样了。”楚子航忽然停下敲击,望着屏幕轻声说了一句,像是在自言自语。

“师弟啊,”芬格尔懒洋洋地翻了个身,灌了一口红酒,“先别操心你家那位小男友了。咱们自己这摊子事儿还棘手得很呢。”他晃了晃鸡腿,“人家恺撒小组兵强马壮,个个是精锐。咱们这儿可就全靠你了,还得拖着我这个……呃,‘拖油瓶’。”

楚子航推了推眼镜,面无表情地纠正:“你大概误解了这个词的意思。中文里,‘拖油瓶’通常指女人再婚时带去的与前夫所生的孩子。”他顿了顿,语气平淡地补充,“比如我,就是个拖油瓶。”

芬格尔被这突如其来的自我剖析噎了一下,随即把鸡腿一放,坐起身来:“我说,你从刚才起就一直捣鼓这些数据,我们不是来屠龙的么?

怎么到这我们还成了宅男吗?是受路明非那小子的影响了?他一个“游戏宅”,你现在是个“科技宅”,我嘛……勉强算个美食宅。按理说,我俩不该是带着装备满北京城追踪龙类痕迹么?”

“你不理解很正常。”楚子航的目光没有离开屏幕,语气依旧平稳,“我的学科方向偏向炼金术理论与能量轨迹分析,属于应用科学。你的专长是龙族历史谱系与行为模式研究,更偏向文献与社科。简单来说,”他终于侧过头看了芬格尔一眼,“我是理科生,你是文科生。”

“妈的!上了九年大学才知道自己原来是个文科生!”芬格尔仰天哀嚎,愤懑地猛灌了一大口红酒。

房间里陷入短暂的沉默,只有键盘声轻响。忽然,楚子航再次开口,问题突兀得让芬格尔差点呛到。

“师兄,你以前有女朋友么?”

“喂……!”芬格尔瞪大了眼睛,用力拍了拍胸口才顺过气,“这是什么神转折?前言后语之间不需要一点铺垫过渡的吗?你们理科生的脑回路果然都是直来直去的愣货!”

“对不起,忽然想起,不方便回答就算了。”

楚子航的问题让芬格尔愣了一下,随即他像是被按下了某个开关,猛地从床上弹坐起来,脸上瞬间挂满了追忆往昔辉煌的神情。

“有什么不方便?那是我璀璨的战史!情场上不朽的丰碑!”芬格尔挥舞着红酒瓶,声音陡然拔高,“想当年,我也曾是风靡校园的‘A’级精英!入学头几年,我就是你这种……呃,虽然你好像不是这种……但总之,我也是游戏花丛、无往不利的好汉!倾慕我的女生,在情人节送的巧克力多到能排成长队,多得我不得不把它们统统融化成巧克力酱,够我抹上一整年的早餐面包!”

“所以,你当时是有固定女友的?后来分手了?”楚子航推了推眼镜,认真地追问,像是在记录实验数据。

“嘶——”芬格尔立刻捂住胸口,做出一副被利箭穿心的痛苦模样,“伤口……师弟你这话精准地戳到了我的旧伤疤!”

“抱歉。”楚子航语气平静,“我只是想咨询一下……如果你喜欢一个女孩,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而她现在就要嫁给别人了。你会选择告诉她你的心意吗?”

芬格尔眨了眨眼,恍然大悟:“绕这么大圈子,合着你是担心路明非那小子心理健康啊?我说师弟,你是不是操心过头了?人家现在正左拥右抱,快活似神仙,‘女朋友’这概念对他而言,多一个不嫌多,少一个也动摇不了他‘最强后宫王’的宝座。”他顿了顿,挠了挠乱糟糟的头发,“不过真要是我嘛……我估计我不会说。”

“那么,你的选择和路明非一样。”楚子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随手打开一罐可乐,呷了一口。

“等等!什么叫一样?”芬格尔眼睛一瞪,音量又提了起来,“我为什么非要跟她说那些酸溜溜的话?我会选择直接先下手为强,爆掉那个新郎官!”

这个答案显然超出了楚子航的预期。他沉默了几秒钟,似乎在认真思考这个暴力方案的可行性,然后才抬起眼,接着问:

“如果他不说,这份被刻意隐瞒下来的感情,是不是就变得一钱不值?也许有一天,他会带着这份感情默默死去,甚至没有人知道它曾经存在过。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说出来?”

芬格尔说完那番话,像是耗尽了力气,又像是被某种情绪击中,整个人向后一仰,重重地栽倒在那堆散乱的资料中间,发出“嘭”的一声闷响。他望着天花板上华丽的水晶吊灯,眼神有些空洞。

“感情这个东西啊……”他拖长了声音,带着一种看透世事的疲惫和嘲弄,“有的人的,很值钱,千金不换。可有的人的,就很……垃圾。”他侧过头,看向依旧坐得笔直的楚子航,“就拿路明非现在来说,他的感情就显得特别垃圾。作为真正的S级,恺撒能给诺诺的,路明非现在其实什么都能做到,财富、力量、甚至安全感……但唯独一件事,他做不到了——他不可能只给诺诺一个人了。他那后宫开得,啧啧……感情本来是个挺神圣的词儿,可一旦掺和进来的人多了,就像往好酒里兑水,兑得多了,也就尝不出原来的味儿了,自然也就不显得神圣了。”

楚子航静静地听着,镜片后的目光微微闪动,低声重复了一句:“感情……原来是这样的吗?”像是在问芬格尔,又像是在问自己。

“每个人都不一样啰!”芬格尔翻了个身,用手支着脑袋,打量着楚子航,“比如你这种神经病,你一旦喜欢上哪个姑娘,那绝对是天崩地裂级的。要是她要嫁人,就算迎亲的花车已经吹吹打打出发了,你也敢一枪轰断车轴,冲上去把人抢回来。”他用鸡骨头指了指楚子航,语气笃定。

“但路明非?”芬格尔嗤笑一声,摇了摇头,“那家伙绝对是个软蛋!就算恺撒邀请他当伴郎,他估计都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他肯定会穿得人模狗样、西装笔挺地站在诺诺身后,眼睁睁看着她嫁进加图索家。等仪式结束,回来把自己灌上两瓶廉价红酒,然后像头死猪一样睡过去,第二天醒来屁都不放一个。”

楚子航沉默了片刻,问道:“所以,不发疯的感情……就没有价值?”

“可以这么理解。”芬格尔重重地叹了口气,带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惋惜,“一个只会把心思闷在心里,什么实际行动都不敢做的家伙,他的感情就很廉价啊!不,说廉价都算轻的,那简直是……蠢得别具一格,蠢到脱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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