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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念把燃着的干草和木炭小心地拢在一起,用树枝围了个圈,又让羽找了片大的芭蕉叶,盖在上面留着透气——这样既能保住火种,又不怕风吹灭。“这火不是‘天罚’,是给咱们的好处。”他站起身,对着围过来的族人说,“冷了能烤火,生肉能烤熟了吃,以后咱们再也不用吃带血的肉了。”

族人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人说话,可眼里的惶恐渐渐散了。有个胆子大的汉子,试探着把手里的一块生鹿肉递过来:“念哥,这……这肉真能放火上烤?”

李念接过鹿肉,用树枝串起来,架在火边:“等着瞧。”没一会儿,肉就开始冒油,焦香的味道飘了出来,比生肉的腥味好闻多了。那汉子咽了口唾沫,眼睛都亮了。

等把火种用芭蕉叶包好,李念带着羽和云往部落走。远远就看见部落门口围了一圈人,飞正站在虎尸旁,一手抓着头,一手比划着“这么大的虫”,嘴里“嗷嗷”地模仿大虫的吼声,可围着的人却没怎么听,都时不时往东边山坡的方向瞟,显然还惦记着天火。

“都别瞅了!”李念笑着喊了一声,举起手里包着火种的芭蕉叶,“火咱带回来啦!今晚都来坝子上,咱烤虎肉吃!”

这话一出,人群瞬间炸了——刚才还惦记天火的人,立马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问“火咋带回来的”“烤肉啥味”。飞也松了口气,拍着胸脯说:“俺就说念哥有法子!这虎可是俺们四个一起猎的,肉香着呢!”

傍晚的坝子上,燃起了好几堆火。男人们把虎肉切成大块,用树枝串起来架在火上烤,油脂滴在火里,“滋啦”声伴着焦香,飘得满部落都是。女人们则把之前采摘的野果洗干净,分给孩子们。

李念坐在火堆旁,手里拿着一块烤得金黄的虎肉,大口咬着——比上次烤的更入味,火侯刚好,外焦里嫩,一点血腥味都没有。他正吃得狼吞虎咽,抬头就看见周围的族人都盯着他,眼里满是好奇,手里的肉却没怎么动,显然还不太习惯“烤过的肉”。

“唔……吃啊!”李念嘴里塞满了肉,含混不清地说,又指了指他们手里的肉,“快吃!比生肉香多了,还不拉肚子!”

有个小孩看他吃得香,试探着咬了一口手里的烤肉,眼睛瞬间亮了,又大口咬了起来。其他族人见了,也跟着吃起来,坝子里很快响起了咀嚼声和笑声。飞吃得最欢,一手拿着一块肉,嘴里还嚷嚷着:“好吃!比生肉好吃一百倍!以后咱天天烤肉吃!”

李念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里暖暖的。火的出现,不仅让族人摆脱了“茹毛饮血”的日子,更让他们对“自然”多了一份掌控力——不再只是被动地躲避危险,而是能利用自然的力量,让自己活得更好。

他抬头看向夜空,星星比往常更亮。或许,这就是人族能在洪荒立足的底气——不是靠天生的强大,而是靠学习、靠探索,靠把“未知”变成“已知”的勇气。

火堆旁的笑声越来越响,火苗跳动着,映得每个人的脸上都满是笑意。这团从天而降的火,不仅温暖了夜晚,更照亮了人族在洪荒里,一步步向前走的路。

......

洪荒的晨雾还没散,李念就蹲在部落东侧的土坡前,手指捻着湿润的黄土,细细揉搓——土粒均匀,黏性正好,是制陶的好料。身后,十几个族人围坐成圈,手里都捧着一团黄泥,眼神专注地跟着他的动作学:先把黄泥摔打结实,排出空气;再捏出粗圆的罐底,慢慢往上捏塑罐身,拇指在罐口轻轻按压,捏出规整的弧度。

“记住,罐壁别太厚,不然烧不透;也别太薄,容易裂。”李念拿起自己刚捏好的陶罐坯子,举给族人看,“像这样,手指贴着坯子转,力道匀着点。”

两个月前,火刚稳定下来时,李念就琢磨着制陶——总不能一直用树叶包肉、用石器盛水,陶器才是能真正留住食物、储存水源的关键。从找土、和泥,到摸索着用草木灰调节火候,他烧坏了十几批坯子,才终于掌握了门道。现在,族人们手里的坯子虽还粗糙,却已能看出陶罐的模样,等晒干了入窑烧制,就是洪荒里第一批真正的人类器皿。

李念看着族人们认真的样子,嘴角弯了弯。他转身回到自己的石屋旁,从土里挖出一个烧制好的陶罐——罐身上刻着一道简单的“念”字标记,是他特意留的。这是他烧的第一个成功的陶罐,没舍得用,埋在土里存着。他摩挲着罐壁,忽然想起后世博物馆里的远古陶器,说不定千百年后,有人挖开这片土,看到这个罐子,会猜想着洪荒里曾有这么一群人,在艰难里摸索着文明的样子。

“念哥!你看俺找着啥了!”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羽手里攥着几截翠绿的藤条,兴冲冲地跑过来,藤条上还挂着几个紫红色的块根。李念低头一看,眼睛瞬间亮了——那块根圆滚滚的,表皮带着细绒毛,不是红薯是什么!

他一把抓过藤条,手指摸着红薯的表皮,心跳都快了几分。前世他在老家种过红薯,知道这东西耐旱、高产,埋在土里就能活,煮熟了又甜又顶饿,是救荒的好粮。在洪荒里,有了红薯,族人就再也不用只靠打猎和采野果填肚子,甚至能定居下来,靠种植过日子!

“快!把藤条剪下来,块根小心收好!”李念的声音都带着颤,“去把部落里最懂土的张老请来,俺要开辟一块地种这个!”

接下来的几天,李念几乎天天泡在地里。他让族人先把地里的杂草烧干净,又把沤好的草木灰和兽粪混进土里,做成肥沃的养料;再把红薯藤剪成小段,斜着插进土里,只露出一点点藤尖。他还特意让张老守着这块地,每天浇水、查看,生怕出一点差错。看着土里冒出的嫩芽,李念夜里都能笑醒——这不是普通的庄稼,是族人能安稳活下去的底气。

好消息接二连三。云带着狩猎队出去半个月,终于在西边的山谷里找到了野牛群,数量足有上百头,以后部落的肉食就有了稳定来源;族人们还在山林深处找到一片泛着白霜的石头,敲碎了煮水,竟能析出白色的盐粒——有了盐,烤肉不再是寡淡的腥味,食物也能存得更久。

每次有新进展,天上就会落下淡淡的功德金光,裹着李念,暖得像泡在温泉里。起初他还会沉醉在这种舒爽里,觉得是天道对人族进步的认可;可次数多了,竟也习惯了——就像看着自己种的庄稼结果,喜悦是真的,却不再像最初那样激动。对他来说,族人们能吃饱穿暖,比什么金光都实在。

日子一天天过,李念找了块中空的竹筒,装了细沙,做了个简易的沙漏,用来记时;又砍了些细竹,削成竹简,每天在上面写写画画——今天红薯浇了水,明天狩猎队带回三头野牛,后天族里又多了两个新生儿,连燧人氏钻木取火、有巢氏建木屋的传说,他也一并记下来。石屋里的竹简堆得越来越高,占了半个角落,成了洪荒里第一份人族的“史书”。

这天午后,李念躺在石屋旁大树下的躺椅上,手里摇着一把用蒲葵叶做的“济公扇”,假寐着。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脸上,暖融融的。旁边的石桌上,羽正端着个陶碗,碗里泡着不知名的树叶,他学着李念的样子,翘着兰花指,小口抿着,竟真喝出了几分酒的滋味。

“念哥,下午狩猎队去东边林子,要不要一起?”羽放下陶碗,问道。

李念摆摆手,眼睛都没睁:“不去了,你们去就行。记得把新做的石矛带上,小心点。”

自从红薯种上、盐找到了,狩猎队也成了气候,李念就彻底“摆烂”了——饮食有飞操心,狩猎有云带队,种植有张老看着,他除了偶尔指点一下新技艺,大多时候都像现在这样,晒晒太阳,记记竹简,倒比在后世读博时还悠闲。

可他知道,这份悠闲是靠族人们的进步堆出来的。现在的部落,石屋一排排整齐排列,陶窑里不断烧出新的陶罐陶碗,红薯地绿油油的一片,狩猎队出去总能带回猎物,族人们脸上再也没有了当初的茫然和恐惧,多了踏实的笑意。甚至连其他部落都来学他们的狩猎队模式,红薯藤也被分出去,在洪荒里慢慢传开。

李念睁开眼,看着远处打闹的孩子,看着忙着晒兽皮的妇人,看着打磨石器的汉子,心里忽然很安稳。从刚穿越时的手足无措,到现在人族能在洪荒里站稳脚跟,能种粮、能制器、能烤肉、能记史,这一步步走过来,虽难,却值。

他拿起旁边的竹简,提笔在上面写下:“洪荒某年,薯生,盐出,猎队立,人族始安。”

写完,他放下笔,又摇起了蒲扇。风穿过树叶,带着红薯叶的清香,还有远处传来的族人的笑声。这洪荒虽残酷,却也因为这群努力活着的人,渐渐有了文明的温度。而他知道,这还只是开始——人族的路,还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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