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时的雾还没散透,清河水汽裹着芦苇的青涩气,在河道两岸漫成一片白茫茫。马星伏在芦苇荡深处的土坡后,指尖扣着线膛燧发枪的扳机。
他眯眼透过芦苇缝隙望去,运河下游的官道上,已出现一串蠕动的黑影。英法联军的先头部队正沿着河岸行进,三千人的队伍拉成半里长的蛇形,军靴踩在泥泞的官道上,发出沉闷的声,在寂静的晨雾中格外清晰。
格兰特骑着一匹栗色马走在队伍前列,蓝色军大衣的下摆扫过路边的野草,手中的望远镜不时抬起,却只草草扫过两岸的芦苇荡——在他眼里,这些长势疯旺的芦苇不过是藏不住人的荒草,清军的防线早在天津城外就崩了,没人会想到,一支的军队会敢在这里设伏。
“按方阵推进!”格兰特的吼声穿透雾霭,步枪手在前,火箭手居中,炮兵殿后!加快速度,正午前必须抵达保定城外!
联军士兵们立刻调整阵型,原本松散的蛇形队列迅速收缩,变成三列紧密的方阵。前排的英军步枪手端着恩菲尔德线膛击发枪,枪刺斜指地面,蓝色的军裤在雾中连成一片;中间的法军掷弹兵背着康格列夫火箭筒,红色的军裤像一簇簇跳动的火焰;殿后的四门12磅榴弹炮被六匹马拉着,炮轮碾过路面,留下两道深深的辙印,炮手们牵着马缰,脚步轻快得像在郊游。
马星的喉结滚动了一下,抬手对身旁的几个猎兵连长大喊:“等他们走进两百米,先打军官和火箭手!记住,精准点,别浪费子弹!”
吴天勇点点头,他身后的三百名猎兵早已各就各位,分散在芦苇荡边缘的二十多个狙击阵地里,每个人都盯着自己锁定的目标——有的瞄准了方阵前列挥刀指挥的军官,有的盯着火箭手背上的火箭筒,还有的则瞄着拉炮的马队。
雾渐渐散了些,阳光穿透云层,在芦苇叶上洒下细碎的光斑。联军的方阵已推进到距芦苇荡二百二十米的位置,格兰特的望远镜扫过左侧的土坡,眉头微蹙——那片土坡后静得反常,连鸟雀的聒噪都没有。
“派两个人去看看!”格兰特勒住马,对身旁的副官下令。
两名英军士兵应声出列,端着步枪,小心翼翼地朝着芦苇荡走去。他们的军靴踩在湿滑的草地上,每走一步都要试探着落脚,枪口警惕地扫过四周的芦苇。
马星的呼吸瞬间放轻,手指更紧地扣住扳机。他身边的吴天勇已经瞄准了左侧那名士兵的后脑,只待对方再靠近些——猎兵连的规矩,不到最有把握的距离,绝不扣动扳机。
就在两名英军士兵踏入芦苇荡边缘的瞬间,吴天勇猛地扣下扳机。
“砰!”
铅弹呼啸着穿透晨雾,精准击中左侧士兵的后脑。那士兵连哼都没哼一声,身体一软,像袋破布似的摔在草地上,手中的步枪一声掉在地上。
几乎在同时,二十多个狙击阵地的枪声接连响起,声在芦苇荡中此起彼伏,像爆豆般密集。
走在方阵前列的一名英军少校刚要张口下令,铅弹便击穿了他的咽喉,鲜血喷溅在身前的士兵脸上;中间队列的一名法军火箭手正低头检查火箭筒的引信,一发铅弹击中他的后背,火箭筒“哗啦”一声掉在地上,引信被撞得火星四溅;殿后的炮兵队伍里,一名牵着马的炮手被击中膝盖,惨叫着摔倒在地,惊得马匹扬起前蹄,差点将身后的榴弹炮掀翻。
“敌袭!有埋伏!”格兰特的吼声撕破了晨雾。他猛地拔出腰间的佩剑,指着芦苇荡的方向,“步枪手,还击!火箭手,准备发射!”
联军的方阵瞬间乱了套。前排的步枪手慌乱地举枪,朝着芦苇荡的方向盲目射击,铅弹打在芦苇秆上,溅起细碎的木屑,却连一个人影都没打中;中间的火箭手手忙脚乱地点燃火箭,可没等他们将火箭筒架稳,猎兵的子弹便接二连三地袭来,火箭手们纷纷倒下,几枚点燃的火箭失控地飞向天空,在云层中炸开一团团黑烟。
马星看着联军阵脚大乱,眼中闪过一丝厉色,猛地站起身,嘶吼道:“炮兵!开火!”
芦苇荡深处,六门6磅步兵炮早已蓄势待发。炮手们听到命令,立刻扯掉炮身上的伪装芦苇,点燃引信。炮口火光一闪,六发霰弹呼啸着冲出炮膛,像六团炸开的铁雨,朝着联军的方阵横扫而去。
霰弹在二百米的距离上炸开,数千颗铅弹如蝗虫过境,瞬间扫过联军的前排方阵。英军步枪手们像被割倒的麦子般成片倒下,蓝色的军裤被鲜血浸透,层层叠叠地堆在官道上;中间的法军掷弹兵更是被打得措手不及,红色的军裤上布满密密麻麻的弹孔,不少人连人带火箭筒一起倒在地上,火箭筒里的火药被引燃,发出“噼啪”的爆炸声,火星溅到周围的士兵身上,燃起一片片火焰。
“撤退!快撤退!”格兰特看着方阵前排瞬间被撕开两个大口子,眼中满是惊恐。他从未见过有如此精准射击的“清军”,更没料到对方会有如此猛烈的炮火,这些藏在芦苇荡里的,比天津城外的清军精锐得多。
联军士兵们早已没了章法,纷纷转身向后逃窜,方阵彻底溃散。有的士兵慌不择路,掉进了旁边的运河里,在浑浊的水中挣扎着,却被随后赶来的霰弹击中,水面上泛起一朵朵血色的花;有的士兵互相推搡着,挤在狭窄的官道上,被身后的同伴绊倒,瞬间被踩成肉泥;殿后的炮兵们想要调转炮口还击,却被猎兵的精准射击一一放倒,四门12磅榴弹炮成了没人看管的废铁。
就在这时,河道西侧的官道上突然响起一阵震天的呐喊。李隼骑着马,率着绿营练军第三镇的八千步兵,如猛虎般从侧翼冲了过来。这些清军士兵大多穿着青布号衣,手中的燧发枪与大刀挥舞着,脸上满是悍勇——昨日马星派人送来消息,说今日辰时在清河设伏,李隼便连夜率军赶来,隐蔽在西侧的山林里,只等联军溃散时发起突袭。
“杀!给本统制杀!”李隼手中的长枪如蛟龙出海,一枪刺穿一名逃窜的英军士兵的后心。他身后的士兵们跟着冲锋,燧发枪的齐射声与大刀劈砍的脆响交织在一起,将联军的退路彻底堵死。
联军士兵们腹背受敌,彻底陷入绝望。前有芦苇荡里的精准射击与炮火轰击,后有侧翼冲来的清军大刀,不少人扔下武器,跪在地上投降,口中喊着“饶命”,可混乱中,根本没人理会他们的求饶——大新士兵的线膛枪依旧在精准点射,清军士兵的大刀依旧在疯狂劈砍,整个清河岸边,成了一片血肉横飞的修罗场。
马星从土坡后站起身,提着线膛枪,率着一个步兵团冲了出去。玄黑色的军装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士兵们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朝着联军的残阵猛冲。一名英军士兵举着步枪想要反抗,被马星一脚踹倒,线膛枪的枪托狠狠砸在他的头上,脑浆迸裂;另一名法军掷弹兵抱着炸药包想要同归于尽,被两名大新士兵死死按住,刺刀同时刺入他的胸膛。
吴天勇带着猎兵连在人群中穿梭,线膛枪的枪声不时响起,每一声都带走一条生命。他看到一名联军军官正骑着马想要突围,立刻端起枪,瞄准对方的马腿。铅弹呼啸而出,击中马腿,马匹吃痛,扬起前蹄,将那名军官掀翻在地,随后被冲上来的大新士兵乱刀砍死。
格兰特被几名亲兵护着,在混乱中朝着运河方向逃窜。他的蓝色军大衣早已被鲜血染红,左臂中了一枪,伤口火辣辣地疼,每跑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可没等他跑到河边,便被李隼率军拦住。
“洋鬼子,哪里跑!”李隼大喝一声,长枪直刺格兰特的胸口。格兰特慌忙举起佩剑格挡,“当”的一声脆响,佩剑被震飞,他看着李隼眼中的杀意,吓得浑身发抖,转身想要跳水逃生,却被李隼一脚踹在后背,摔在泥泞的岸边。
两名清军士兵立刻上前,将格兰特死死按住,用绳索捆了起来。这位不可一世的英军上校,此刻像条丧家之犬,浑身沾满泥水与血污,再也没了往日的嚣张气焰。
战斗持续了整整一个时辰,直到午时的阳光透过云层,照在满是尸体的官道上,才渐渐平息。河道两岸的芦苇被鲜血染成暗红,有的被炮火炸得倒伏在地,有的则挂着残破的军装与肢体;官道上的泥泞被血水泡成糊状,踩上去黏腻打滑,每一步都能陷进半尺;四门12磅榴弹炮歪倒在路边,炮身上布满弹孔,有的还在冒着青烟。
马星拄着线膛枪站在尸堆旁,大口喘着粗气。玄黑色的军装早已被汗水与血污浸透,脸上溅满了细碎的血点,却依旧难掩眼中的锐光。他看着眼前的战场,心中没有胜利的喜悦,只有一片沉重——这场伏击虽胜,却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吴天勇快步走了过来,手中拿着一份清点好的伤亡名单,声音沙哑:“师长,联军三千人,歼敌两千,俘虏八百,其中包括英军上校格兰特;咱们第三野战师伤亡五百,其中猎兵伤亡八十余人,步兵伤亡四百余;李隼的绿营第三镇伤亡四百,多是近身格斗时被联军的刺刀所伤。”
马星点点头,目光扫过那些躺在地上的伤兵。有的士兵断了胳膊,有的没了腿,还有的被铅弹击中胸膛,气息奄奄,却还在喃喃着“杀贼”。他心中一阵刺痛,对身旁的亲兵道:“传令后勤,将最好的伤药都拿出来,优先救治重伤的弟兄;阵亡的弟兄,登记好姓名与籍贯,日后一定要将他们的骨灰送回家乡,给他们的家人抚恤金。”
“是!”亲兵躬身应诺,转身快步离去。
李隼走到马星身边,身上的青布战袍也沾满了血污,脸上带着疲惫,却难掩眼中的兴奋:“马师长,这场伏击打得漂亮!三千联军,几乎被咱们全歼,这可是自洋鬼子北上以来,打得最痛快的一场仗!”
马星笑了笑,拍了拍李隼的肩膀:“李统制过奖了。若不是你率军从侧翼突袭,堵住了他们的退路,也不会这么快结束战斗。这场胜利,是咱们两家共同的功劳。”
李隼哈哈一笑,眼中满是感慨:“从前只听说大新陆军战力强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你们的线膛枪与火炮,真是厉害!若不是亲眼所见,我真不敢相信,咱们华夏的军队,也能把洋鬼子打得这么惨。”
马星望着远处的运河,河水依旧浑浊地流淌着,带着两岸的血污,朝着下游奔去。英法联军的主力还在天津,更大的硬仗还在后面。但他心中充满了信心——只要清军与大新陆军能放下成见,同仇敌忾,就没有打不赢的仗,没有驱不散的外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