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温乐瑜就被窗外的鸡叫声惊醒。身侧的床铺已经温热,她摸了摸空荡荡的枕边,心里泛起一丝失落。这时,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沈建军端着一个粗瓷碗走进来,碗里卧着两个金黄的荷包蛋,热气氤氲了他棱角分明的脸。
“醒了?”他把碗放在床头的小桌上,声音带着刚晨练完的微哑,“快趁热吃,我跟连长请了假,今天陪你去镇上供销社。”
温乐瑜眨了眨眼,看着他额角的汗珠顺着脸颊滑落,滴在洗得发白的军装上。她想起昨天夜里,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糙汉抱着她,笨拙地给她揉着因为紧张而僵硬的肩背,低声说:“别怕,下乡的事我再想想办法,实在不行我申请转业,总能护着你。”
“建军哥……”她小声开口,指尖绞着被角,“其实……下乡也没那么可怕,我能吃苦的。”
沈建军坐在床边,粗糙的大手轻轻覆在她的手背上,掌心的厚茧蹭得她有点痒。“我知道你能吃苦,”他看着她的眼睛,目光沉而坚定,“但我娶你回来,不是让你去吃苦的。”
这时,院门外传来沈建斌咋咋呼呼的声音:“哥!嫂子!快出来看!我给薇薇做了个新玩意儿!”
温乐瑜被他逗笑,跟着沈建军走出屋,就见沈建斌举着一个用铁丝弯成的架子,上面挂着好几串红彤彤的糖葫芦,林薇薇站在他身边,手里拿着一串,吃得满嘴通红,含糊不清地说:“乐瑜你看,他居然偷偷学做糖葫芦,说是要去镇上摆摊给我换雪花膏!”
沈建斌得意地扬了扬下巴,冲沈建军挑眉:“哥,你看我这手艺咋样?比镇上老李头做的还甜!我媳妇说了,等攒够了钱,就给她扯块最时髦的的确良,做件连衣裙!”
林薇薇伸手拍了他一下,脸上却满是笑意:“就你嘴贫!”她转向温乐瑜,眼睛亮晶晶的,“对了乐瑜,刚才队长来说,下乡的名单下来了,没咱俩的名字!”
温乐瑜愣住,沈建军从背后轻轻揽住她的肩,解释道:“我跟上面申请了,把你调到后勤处帮忙,不用去乡下。薇薇那边,建斌托人找了供销社的关系,让她去当售货员。”
“啥托关系啊,”沈建斌立刻嚷嚷起来,“是我媳妇厉害!昨天去供销社试工,一口气帮着搬了十箱罐头,供销社主任当场就拍板要她了!”他凑到旁边的村民跟前,炫耀地说,“看见没?这就是我媳妇!力大如牛,一掌能劈碎十块砖头,厉害吧?”
林薇薇又气又笑,伸手拧了他一把:“胡说八道什么呢!”
正闹着,沈母挎着篮子从外面回来,看到这场景,脸色沉了沉,阴阳怪气地说:“有些人啊,就是命好,嫁过来就不用下乡,哪像我们家建斌,娶个媳妇回来就是当祖宗供着的。”
温乐瑜吓得往沈建军身后缩了缩,沈建军立刻皱眉道:“妈,话不能这么说。乐瑜和薇薇都是好媳妇,家里的活儿没少干。再说下乡的事是组织安排,您就别瞎操心了。”
“我操心还不是为了你们?”沈母把篮子往地上一摔,“家里的鸡蛋都给你媳妇吃了,我看她也没胖多少,真是浪费!”
林薇薇刚要开口,沈建斌已经抢先说道:“妈,我媳妇吃点鸡蛋怎么了?她力气大,干活利索,一个顶俩,多吃点应该的!再说了,我乐意给她吃!”他说着,从兜里掏出一块水果糖,剥开糖纸塞到林薇薇嘴里,“甜不甜?这是我用私房钱买的,就给你一个人吃!”
沈母被噎得说不出话,狠狠瞪了他们一眼,转身进了屋。
沈建军揉了揉温乐瑜的头发,柔声说:“别往心里去,我妈就是那样,刀子嘴豆腐心。”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布包,打开来,里面是一对银质的小耳环,样式简单却很精致,“昨天去镇上给你买的,试试?”
温乐瑜看着耳环,眼眶有点发热,点了点头。沈建军笨拙地给她戴上耳环,指尖不小心碰到她的耳垂,两人都愣了一下,脸上泛起红晕。
“真好看。”沈建军低声说,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哥!嫂子!走了!去镇上摆摊了!”沈建斌拉着林薇薇的手,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出发了,“薇薇,今天咱们争取多卖几串糖葫芦,晚上我请你吃冰棍!”
林薇薇回头冲温乐瑜笑:“乐瑜,我们先走啦,晚上给你带好吃的!”
温乐瑜笑着点头,看着他们打打闹闹地走远,又看了看身边眼神温柔的沈建军,心里像揣了个暖炉。她想,或许这场乌龙错嫁,就是最好的安排。
沈建军握住她的手,轻声说:“走吧,我带你去买你上次说想吃的桂花糕。”
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温暖而踏实。温乐瑜抬头看着沈建军的侧脸,突然觉得,就算穿书来到这个陌生的年代,有他在身边,好像什么困难都不怕了。
而不远处的镇上,沈建斌正大声吆喝着:“快来买啊!我媳妇做的糖葫芦,甜到心里去!我媳妇可厉害了,做的糖葫芦都比别人的好吃!”林薇薇一边笑着给他帮忙,一边不忘回头瞪他:“小声点!”眼里的笑意却藏不住。
这八零年代的日子,虽然有磕磕绊绊,却也处处透着甜。两个穿越而来的闺蜜,在错嫁的缘分里,各自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