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乐瑜是被灶间的香味勾醒的。
窗纸上的天刚泛出鱼肚白,她揉着眼睛坐起来,就见顾廷州端着个搪瓷盆从灶间出来,军绿色的褂子上沾着面粉,侧脸在晨光里泛着柔和的光。“醒了?刚蒸好的红糖发糕,你爱吃的那种,放了红枣。”他把盆往炕桌上一放,伸手替她理了理额前的碎发,指腹蹭过她的脸颊时,温乐瑜忍不住缩了缩脖子——这人明明是个糙汉,做起这些细致活来却比谁都上心。
“顾大哥,今天不是要去公社领知青用品吗?”她掀开被子要下床,却被顾廷州按住肩膀。“不急,”他拿起块发糕递到她嘴边,眼底的笑意藏不住,“先吃早饭。张干事说了,知青点的被褥下午送过来也行。”
正说着,院门外传来沈听澜的大嗓门:“温乐瑜!你家顾廷州藏啥好东西呢?我闻着香味就过来了!”话音刚落,沈听澜已经挎着个竹篮闯进来,身后跟着她的丈夫顾廷风——那个以前总爱吊儿郎当的小混混,如今肩膀宽了不少,手里还拎着只肥硕的老母鸡。
“你看你看,”沈听澜把竹篮往炕桌上一放,里面是刚摘的黄瓜和西红柿,“我家廷风去后山逮野鸡,没逮着,倒拾着只老母鸡,说是给你补身子的。”
顾廷风挠着头笑,露出两颗小虎牙:“娘说乐瑜身子弱,得多补补。再说了,咱乐瑜马上要当知青老师了,可不能累着。”他说着往温乐瑜碗里夹了块发糕,眼神里的得意藏不住,“我媳妇说了,以后谁要是敢给温老师使绊子,先过我这关!”
温乐瑜的脸“腾”地红了。自从上次在公社试讲成功,顾廷州就天天变着法给她做好吃的,顾廷风更是逢人就说“我家乐瑜是老师”,搞得整个村都知道她要去知青点教书了。她戳了戳碗里的发糕,小声说:“就是教孩子们认认字,不算啥老师。”
“咋不算?”沈听澜剥开个西红柿,汁水溅到手上也不在意,“昨天村东头的二丫还跟我说,就盼着你去教她念‘天安门’呢。这可是正经大事!”
正说着,顾廷州从里屋拿出个木匣子,打开一看,里面是支锃亮的钢笔,笔帽上刻着朵小小的玉兰花。“给你的,”他把钢笔往温乐瑜手里塞,耳根有点红,“托公社文书在县城买的,说教书得有支像样的笔。”
钢笔的凉意透过指尖传来,温乐瑜摸着笔帽上的玉兰花,突然想起刚穿来时的样子——那时她缩在花轿里,吓得浑身发抖,以为等待自己的是书里写的“病亡结局”,哪敢想会有这样的日子:糙汉丈夫变着法疼她,闺蜜和小叔子把她护得严严实实,连村里的孩子都盼着她去教书。
“对了乐瑜,”沈听澜突然一拍大腿,“昨天我去给知青点送被褥,见着你那个便宜妹妹温娇娇了,她还跟我打听你呢。”
温乐瑜捏着钢笔的手顿了顿。温娇娇是原主的妹妹,书里说她心思活络,总爱给原主使绊子。穿书这么久,温乐瑜还是头回听说她的消息。
“她能打听我啥?”
“还能啥,”顾廷风撇撇嘴,把老母鸡往灶间拎,“不就是听说你要去知青点当老师,眼红了呗。我可跟她说了,咱乐瑜是凭本事挣来的机会,她要是敢捣乱,我打断她的腿!”
顾廷州皱了皱眉,往温乐瑜碗里添了勺红糖:“别理她。下午我送你去知青点,顺便把被褥搬过去。那边的土坯房我已经修好了,糊了新报纸,窗户上还贴了窗花。”
温乐瑜心里暖烘烘的。她知道顾廷州手上的茧子是怎么来的——为了给她修知青点的房子,他连着半个月每天收工后就往知青点跑,搬石头、糊窗户,硬是把三间漏风的土坯房收拾得整整齐齐。
下午往知青点去的路上,牛车慢悠悠地晃着。温乐瑜靠在顾廷州肩上,看路边的玉米地飞快往后退。“顾大哥,你说我能教好吗?”她还是有点慌,“我以前连字都认不全……”
顾廷州握住她的手,掌心的粗糙磨得她有点痒。“你忘了?”他低头看着她,眼神认真得很,“上次你教二丫念‘中国’两个字,她记了三天都没忘。这就是本事,比那些只会死读书的先生强多了。”
牛车刚到知青点门口,就见温娇娇站在篱笆外,手里拎着个布包,看见温乐瑜就露出笑:“姐姐,我来给你送点吃的。”
沈听澜从后面的牛车跳下来,抱着胳膊挡在温乐瑜身前:“哟,这不是娇娇吗?听说你托人在公社找关系,也想当老师啊?”
温娇娇的脸白了白,强笑道:“姐姐说笑了,我就是来看看姐姐。”
“看就不必了,”顾廷风把温乐瑜从牛车上扶下来,故意扬高了声音,“我家乐瑜要备课呢,没空招待闲杂人等。再说了,有些人啊,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全,还想当老师,也不怕误人子弟。”
温娇娇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拎着布包转身就跑,连布包掉在地上都没捡。
温乐瑜看着她的背影,突然想起书里对温娇娇的结局描写——她因为嫉妒原主,偷偷往知青点的水缸里下泻药,被发现后嫁给了邻村的酒鬼,日子过得苦不堪言。她叹了口气,对顾廷州说:“其实……不用对她那么凶的。”
顾廷州把她往怀里带了带,下巴抵在她发顶:“对恶人心软,就是对自己残忍。你忘了书里写的?她后来还想放火烧知青点呢。”他指着知青点的教室,“你看,我给你盘了新灶台,晚上给你煮你爱吃的红薯粥。”
教室里,十几个孩子已经排着队等在门口,见温乐瑜进来,齐刷刷地喊“温老师好”,声音脆生生的像刚剥壳的豆子。温乐瑜看着孩子们冻得通红的小脸,突然就不慌了。她举起顾廷州送的钢笔,在黑板上写下“人”字,笑着说:“今天我们先来认这个字……”
夕阳西下时,孩子们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回家,嘴里还念着“人之初,性本善”。温乐瑜站在门口送他们,转身就撞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累坏了吧?”顾廷州接过她手里的粉笔盒,往灶间走,“粥熬好了,放了你爱吃的桂圆。”
沈听澜和顾廷风拎着桶从河边回来,桶里是刚钓的鱼。“乐瑜,明天我给你送两条鱼来,补补!”沈听澜笑得爽朗,“我家廷风说了,温老师辛苦了,得好好伺候着!”
顾廷风在旁边连连点头,手里还拿着个用红绳编的小玩意儿,递到温乐瑜面前:“这个给你,避邪的。我娘说戴这个,坏人近不了身。”
温乐瑜捏着那个红绳小玩意儿,看着灶间昏黄的灯光里,顾廷州正低头给她盛粥,沈听澜和顾廷风在院子里收拾鱼,突然觉得所谓的“早死结局”早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书里的命运或许冰冷,但握在手里的粥是热的,身边人的笑是真的。错嫁又如何?穿书又怎样?只要身边有这些人,日子就能过得像这红薯粥,稠稠的,暖暖的,带着说不出的甜。
顾廷州把盛好的粥递到她手里,粗粝的拇指擦过她的唇角:“发啥呆呢?快吃,粥要凉了。”
温乐瑜舀了一勺粥送进嘴里,甜丝丝的暖意从喉咙一直淌到心里。她抬头看向顾廷州,他的轮廓在灯光里显得格外柔和,她突然笑着说:“顾大哥,咱以后生个娃,也教他认字好不好?”
顾廷州手里的勺子“当啷”一声掉在碗里,耳根红得能滴出血来。他胡乱点头,声音都有点抖:“好……好啊。”
窗外的月光悄悄爬进灶间,落在两人相视而笑的脸上,像撒了把温柔的糖。错嫁的乌龙,穿书的惊慌,早就被这烟火气熏成了绕指柔,缠缠绕绕,成了这辈子最甜的牵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