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未落,他的目光忽然落在林昆身侧的大力身上。
见那青年一脸呆滞、神情恍惚,不禁朗声大笑。
“呵,你这位兄弟,倒是有趣得很。”
林昆回头一看,顿时皱眉,抬手狠狠拍了下大力的脑袋,低喝道:“发什么愣?还不快过来见礼!这位就是我提过的坤沙将军!”
大力这才如梦初醒,慌忙上前几步,对着坤沙深深弯腰,语无伦次地说道:
“久仰将军大名!我在港岛时就听说过您的事迹,真是英雄盖世、威震四方!我不过是个无名之辈,今日得见真容,激动得心都要跳出来了!若您不嫌弃,我现在就想跪下来给您磕个头!”
他说得满脸通红,激动得几乎打结,模样滑稽可笑。
坤沙看着他那副窘态,忍不住又笑了出来。
“真是个有意思的小伙子。”
他转头看向林昆,轻轻点头。
他没想到,这等人也会用如此近乎谄媚的态度对待自己,仿佛他是庙里的菩萨,受万人供奉。
这种话,他已经多年未曾听过了。
从前也曾有几个年轻女子在他面前甜言蜜语,装出一副倾心模样,但那种矫揉造作的表演,总让他心生厌烦。
而眼前这个叫大力的年轻人,虽举止笨拙,却透着一股真实的热切——哪怕这份热切,显得有些太过夸张了。
听到沈华这番话后,林昆这才真正注意到大力眼中竟流露出如此强烈的敬佩之情,一时间忍不住朗声大笑起来。
“林昆啊,你这个手下还真是有趣得很。
要是你不反对的话,真想把他收归自己麾下。”
“哎呀,坤沙将军,这话可不敢当。
我这把年纪了,哪还能听这种安排呢?”
“说实话,我现在心里头还真有点发虚,你这样子让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才好了。”
大力此刻只觉得自己像是被众人冷落的局外人,心里憋着一股说不出的委屈。
更何况他心知肚明,自己在这片地盘上算不上什么人物,越琢磨越觉得窝火。
明明刚才还展现出了一点不一样的气势,
可转眼间却发现现实根本不像自己所期待的那样。
坤沙将军与林昆交换了一个眼神,随后三人一起走出山洞。
今天大力的一举一动确实让坤沙颇为满意,他一边挽着林昆的手臂往前走,一边兴致勃勃地向他展示眼前这片广阔的种植地带。
“林昆,你看清楚了,这儿就是我们专门用来种植的地方。
在我的地盘上,能产出让全世界都追捧的白色粉末,明白吗?”
他说着,还不时瞟一眼身旁的大力,仿佛在期待对方投来仰慕的目光。
与此同时,沈华和洁美娜已经商量妥当,打算第二天亲自去一趟坤沙将军的种植区,亲眼看看那里的真实情况。
前一晚,沈华在洁美娜经营的夜总会里玩得尽兴至极,也正是那一夜的体验,让他终于理解为何这个地方会拥有如此迷人的氛围。
不只是场内的设备奢华精致,就连细节之处也都打理得无可挑剔。
等他回到宾馆时,已是凌晨三四点。
然而这一夜非但没有让他感到疲惫,反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那种感觉,就像是踏入了尘世中的极乐之境。
直到自然醒来,沈华抬手一看表,才发现已是午后时分,一觉睡掉了两顿地道的泰餐。
韦吉祥早已起床,见沈华房门紧闭,便轻轻走上前敲了敲门。
因为他们约好了下午五点,在曼谷最负盛名的西餐厅与坤沙将军见面。
此时已是下午三点,沈华仍毫无动静,韦吉祥不禁有些焦急。
不过这次门很快打开了,沈华亲自迎了出来,见到是韦吉祥站在门口,脸上也露出了意外的表情。
“我真是韦吉祥,昨晚咱们聊到那么晚,你就不能让我多睡会儿?这趟总得去见见坤沙。”
“其实去不去我也无所谓,说实话,我对这次见面真没多大兴趣。
不过既然来了,还是得去见见坤沙将军。”
“也就是走个过场,打声招呼罢了。
那人我不太合得来,再说咱们还有别的兄弟照应着,对吧?”
韦吉祥听得出沈华话里的意思,心里也清楚自己该怎么做。
可眼下他们面临的局面,却不是能随便敷衍的。
这都到了钛国的地界,哪有不见坤沙将军的道理?先不说他是不是个记仇的小气之人,就算是普通交情,也不能显得太冷淡。
沈华这番话要是传出去,别人难免要胡思乱想。
但也没法子,昨晚上一时兴起,就跟洁美娜那边定好了时间。
如今就算沈华想推脱,也推不掉了——毕竟人还在这地方待着。
要是他这时候找借口不去,外面风言风语一传,江湖上的脸面可就彻底挂不住了。
这种后果,沈华现在可扛不起。
“行了,沈华大哥,你的心情我懂,可你也得替眼下这事想想,咱们总得把场面圆过去。”
“再说了,我从没去过坤沙将军的种植园,今天就当是陪我开开眼界,您看怎么样?”
看着韦吉祥这副赖皮模样,沈华也只能无奈地点头。
他心里明白得很,最近自己干的那些事经不起半点风波。
等到下午四点多,沈华整理妥当,便带着韦吉祥出发,直奔钛国最有名的那家餐厅。
就是林昆前一晚带大力去过的那一家,只不过那天坤沙并没露面。
沈华早早订下了店里最宽敞的包厢,为的就是和坤沙谈话时有个安静体面的环境。
毕竟两人过去关系不错,说话的气氛也得讲究。
更何况坤沙在钛国是何等人物,若被怠慢了,岂不是自降身份?
沈华虽不沾面粉生意,也不走偏门,但像他这样的人,骨子里还是看重分量与尊重的。
从前在圈子里也是呼风唤雨的角色,如今怎能容忍被人轻视?他本就心高气傲,最受不了的就是别人拿他不当回事。
所以这一回,绝不会像寻常人那样随随便便应付了事。
离五点还差五分钟,坤沙将军已带着手下抵达餐厅。
一进门看到沈华为他准备的私密包间,脸上顿时露出满意的神色。
这样的安排,足见诚意。
坤沙看得出来,沈华是真心把他当个人物对待。
沈华这时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在坤沙心里,还真有那么几分分量。
赴约提前几分钟到场,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敬意。
“坤沙将军,真没想到您这么给面子,能在这儿见到您,实在荣幸。
我们这次过来,本来也是想找个机会拜拜佛。”
“说实话,咱们这些人整天刀口舔血,心里积的火气太重,伤身子。
趁这个机会静一静,图个心安,也算难得。”
“就这么贸然打扰您,我心里还真是有点过意不去。”
沈华说得诚恳,语气里没有半点敷衍。
这份态度让坤沙对他更加欣赏。
原本他就对沈华另眼相看,如今对方亲自登门相邀,自然更要认真以待。
平日里的坤沙将军从不曾这般打扮,总是一身迷彩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
那身军服不仅是他身份的象征,更是他骨子里习惯的气息——泥土、丛林与枪火交织的味道。
对他而言,迷彩才是归属,是安全感的来源。
可今天这身笔挺西装,却像是把他拉进了另一个世界。
一种久违的、属于普通人的生活气息悄然浮现,让他意识到,原来自己除了统帅千军的身份之外,也还能有另一副模样。
当坤沙走进包厢,看到沈华桌上摆满的珍馐佳肴时,心头一震。
他并非没见过世面的人,更不缺钱。
早年从赤贫中挣扎出来,每一分财富都被他毫不犹豫地投入军队建设之中。
吃穿用度在他眼里向来无足轻重,能吃饱便好,何须讲究?
更何况,长年驻守金三角那片山野之地,哪里谈得上什么精致饮食?粗茶淡饭已是常态。
此刻面对这一桌色香味俱全的菜肴,竟让他一时恍惚,仿佛踏入了某种陌生而温暖的生活场景。
“沈华先生,您这是做什么?”坤沙笑着摇头,“您远道而来,本该由我设宴相待,怎反倒让您破费?这样下去,我还真有点坐不住了。”
他顿了顿,语气里带着几分真诚的责备:“要是咱们之间也讲这些客套,那岂不是显得生分了?照这么说,我还真不敢认您这位朋友了。”
这番话出口,沈华竟一时语塞。
他知道,像坤沙这样的人物,不会轻易对谁放下戒心,更不会随便说出这样的话。
而眼下这份局促中的坦率,反倒让沈华心头微动。
他轻笑一声,举起酒瓶:
“坤沙将军,您这话可让我没法接了。
地方是您的,人情却是我的。
老友相见,哪那么多规矩?来,先尝尝这个——特意为您准备的。”
说着,他取出一瓶1982年的拉菲,动作利落地启封倒酒。
深红液体缓缓流入杯中,映着灯光泛出琥珀般的光泽。
沈华清楚,坤沙虽嗜烈酒者不同,独爱红酒的沉静与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