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飞陷在宽大的老板椅里,二郎腿翘得老高。他吐出一个烟圈,烟雾在眼前缓缓散开,才带着一丝疲惫叹了口气:“实在不行,到时候我也只能让人认输了。毕竟他也是军中的一方好手,就这样死在擂台上,太可惜了。”
陈默站在一旁,心中微微一震。这还是他第一次从飞哥的语气里听出如此明显的无奈。以飞哥的人脉背景和财力,居然也有需要低头认输的时候。
可眼下确实没有别的办法。毕竟像“疯狗”这种怪物,战力已经完全超出了人类的范畴。与其说他是人,不如说更像一台纯粹的杀戮机器。在禁止使用热武器的擂台上,想单凭个人战力取胜,难如登天。
除非……陈默的手指下意识地蜷缩了一下。除非他亲自上场。
他快速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凭借自身多年的磨练,再加上“猫神”面具赋予的诡异能力,他的反应速度、爆发力,甚至感知力,都早已凌驾于常人之上。对上疯狗,未必没有胜算。
但他随即又压下了这个念头。任何时候,藏拙才是生存的第一法则。虽然他和飞哥现在亲如兄弟,但多保留一张底牌,或许就是未来活下去的关键。这条路,不能轻易走。
书房里陷入了诡异的沉默,只有轩辕飞指间香烟燃烧的“滋滋”声。
十分钟后,陈默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像是抓住了什么关键。他快步走到轩辕飞身边,俯下身,在他耳边压低声音,语速极快地低语了几句。
轩辕飞起初还带着几分不以为意,可听着听着,眼神逐渐变了,最后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狠狠吸了口烟,又重重吐出烟圈:“好!只有这样,或许才有希望赢!”
陈默微微点了点头,脸上看不出太多表情。但两人交换的眼神里,却藏着一场即将展开的秘密谋划。
陈默和轩辕飞相视一笑,并肩离开了书房。两人在餐厅简单用过午餐,陈默便起身告辞,驾车返回了自己的庄园。
一进庄园,就看到小黑在草坪上撒欢,追着林间的飞鸟跑来跑去。它并非真的想伤害那些鸟儿,更像是把它们当成了新奇的玩伴。陈默抬头,只见树枝上、草坪间,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鸟类。这些小家伙似乎都知道这里的人不会伤害它们,无论是路过的女仆还是巡逻的安保,它们都泰然自若,毫不惊慌。
“我这庄园,改叫动物园怕是更合适。”陈默无奈地笑了笑,转身走向书房。他从书架上抽出几本野外生存的书籍,又倒了一杯红酒,习惯性地摸出一根雪茄。看着手中的酒杯和叼在嘴里的雪茄,他自嘲地笑了笑:“看样子,这些习惯想改掉,怕是不容易了。”
人一旦沾染了某些爱好,再想戒掉,往往难如登天。就像他现在的生活,早已不是过去能比拟的了。
时间在安静中悄然流逝,陈默沉浸在书的世界里,贪婪地吸收着天文地理、野外求生等各类知识。他坚信,今天看似无用的点滴积累,都可能成为日后探险中保命的关键。凭借过目不忘的能力,短短几天,书房里的藏书他已看了大半。
转眼到了下午,陈默继续着日常。他先给思雨打了个电话,煲了会儿“爱情汤”,又拨通了小胖的号码。电话那头,小胖依旧在“痛并快乐着”,时不时被英子“折磨”,却甘之如饴,像个幸福的爱情奴隶。
听着小胖的抱怨,陈默反而觉得那是一种难得的相处模式。他甚至有些羡慕,也想在思雨的“关爱”下,享受那种被“虐待”的甜蜜。但这终究只能是想想。先不说思雨繁忙的工作,单说他自己,连他都不知道,下一次探险会不会让他永远消失在茫茫人海。
以前,陈默拼命努力,是为了拥有能与思雨匹配的身份和家世。可现在,他拥有了这一切,却发现有些东西早已回不去了。所以,他更加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时光,拼命汲取知识,这不仅是为了提升自己,更是为未来的生存增添一份保障。
同时,他也保留着一些只有自己才知道的底牌。或许小胖能猜到一二,但连轩辕飞都一无所知。那惊人的身手、夜视能力、超凡的反应速度……这些都是他不愿轻易为轩辕飞出战的原因。在未来充满未知的探险中,这些可能就是他活下去的最后依仗。
时间悄然流逝,一天天转眼而过。轩辕飞与王卫约定的拳赛日期也日益临近。
次日一早,陈默起得很早。看了眼时间,已经是早上八点多。窗外叽叽喳喳的鸟鸣,早已成了他天然的闹钟。拉开窗帘,只见草坪上、树枝间,密密麻麻地挤满了各种鸟儿。
陈默不禁有些疑惑,这京城的鸟怎么好像都跑到他这儿来了?感觉比前两天又多了不少。
楼下,几位仆人正提着装满鸟食的桶,开心地喂食。有的小鸟甚至大胆地飞到她们手上,逗得女仆们阵阵欢笑。看着这其乐融融的景象,陈默也会心一笑。
这时,他注意到黑羽不知何时站在了院中的树冠上,正和一只鸟“嘀嘀咕咕”,不知道在交流什么。如今,它俨然成了这群鸟的“老大”,真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有句话说得好,“有钱就是大哥”。黑羽是陈默的“小弟”,自然也就成了这群鸟的“大哥”。
陈默穿戴整齐,心中清楚,今晚的拳赛,将会是京城富二代圈子里最受瞩目的一场盛会,堪称“京城四少”的巅峰对决。
他也知道,王卫一直不服轩辕飞,除了商业竞争,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京城四大公子的排名中,轩辕飞始终位居第一,而王卫屈居第二。他总想在各个方面超越轩辕飞,却屡屡受挫。所以,这场拳赛,他势在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