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个月,林曦活成了“昼伏夜出”的样子,几乎和外界断了联系。
每天清晨,天刚蒙蒙亮,她就裹上那件洗得发白的灰色卫衣,戴上口罩,把棒球帽的帽檐压得低低的,攥着十块二十块的零钱,去巷尾的平价菜场。菜场里满是露水的潮气,摊主们扯着嗓子吆喝:“青菜一块五一斤,刚摘的!”“土豆便宜卖了,三块钱两斤!”她蹲在最角落的摊位前,指尖碰了碰带着泥的青菜,叶子冰凉,却让她觉得踏实——这是活着的感觉,不是活在网络骂名里,不是活在顾琛的影子里,只是一个要吃饭、要攒钱交房租的普通人。她会捏着青菜跟摊主砍价,声音小小的:“阿姨,一块三卖吗?我天天来买。”得逞了就偷偷笑,把菜放进旧布袋里,像揣着宝贝似的往回走。
回到出租屋,她简单煮碗青菜鸡蛋面,吃完就拉上窗帘,倒头睡两三个小时。等醒来时,窗外已经黑了,屋里只有电脑屏幕的幽蓝光。她坐在吱呀作响的木椅上,裹着一条起球的灰色毛毯——暖气早就停了,屋里冷,她就把脚踩在暖水袋上。电脑旁边放着一杯凉白开,偶尔喝一口,视线从离开过屏幕。她不刷微博,不看新闻,连微信都设了免打扰,把所有的情绪——被顾琛背叛的疼、被全网污蔑的怒、看着银行卡余额的慌,都像揉面团似的碾碎了,一点点揉进《浮灯》的文字里。
她笔下的主角“阿灯”,和她太像了。阿灯本是官宦千金,却被继母夺走身份,抹掉名字,扔进最低贱的灯坊做杂役;就像她,七年青春喂了狗,最后被说成“吸血鬼”,连名字都成了热搜上的笑柄。阿灯在灯坊里,捡别人扔的草绳扎灯芯,采后山的松脂熬灯油,哪怕被人打骂、被诬陷偷了灯盏,也没扔过手里的灯;林曦就对着电脑,哪怕写得手指发麻、眼睛发酸,哪怕想起顾琛的脸会心口疼,也没停下过敲击键盘的手。
写阿灯被继母诬陷偷了御赐的琉璃灯,跪在祠堂里不肯认罪时,林曦的指尖用力按着键盘,指节发白——她想起那些骂她“吸血”的评论,想起顾琛说她是“污点”的话,字句里全是咬着牙的倔强:“阿灯抬起头,雨水打湿了她的头发,却没让她眼里的光暗一点:‘我没偷,灯在心里,偷不走。’”
写阿灯在山路上摔了一跤,松脂撒了一地,却在石头缝里发现了会发光的萤石,终于做出了独一无二的“萤石灯”时,她想起那个叫“等待戈多的蜗牛”的读者,嘴角不自觉地弯起来,文字里添了点温柔:“阿灯把萤石嵌在灯架上,夜里点亮时,微光像星星落在灯里,她笑着想,原来绝境里,也能长出光。”
有天晚上,她写阿灯在灯会上,用一盏“走马灯”撕开了继母伪善的面具,让所有人看清了真相。抬头喝水时,不小心瞥见电脑右下角弹出的新闻推送——《星火纪元》开机仪式,顾琛和楚瑶并肩站在台上,楚瑶戴着鸽子蛋钻戒,顾琛搂着她的腰,两人笑得刺眼。林曦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几秒,心里却奇异地平静,没有疼,也没有怒,只是轻轻点了关闭。
他们有聚光灯,有资本堆出来的浮华,有全世界的祝福;她只有这台旧电脑,只有指尖的文字,只有《浮灯》里那个捧着灯的阿灯。可那又怎样?聚光灯会灭,资本会转移,唯有故事的灵魂,是顾琛永远偷不走的——那是她的刀,是她的盾,是她在黑暗里,自己点亮的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