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训练,半天按罗宾给的,现代军事训练的方式来练,主要是队列、体能、耐力、速度以及潜伏伪装等。
半天由老崔教授拳脚功夫和军阵,除此之外,还时常有野外生存训练。
这两千人,是空间中最累的人,但他们的伙食也是最好的,天天的有肉吃,鸡鸭鱼猪羊都有,偶尔还有牛肉。
他们大多时候的训练,罗宾都亲自参与,罗宾要让他们知道,他们在为谁而训练,为谁而战,他们效忠的是谁。
而这一切进行的同时,罗宾也在南下。
只是由五人轮流驾车,罗宾基本上都待在空间内。
从白云城往南,一直走了两个多月,进入了南边的南越国,又走了一个多月,才到达罗不能此行的目的地。
准确来说,这次南行之前,罗宾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地,而是哪里有大片甘蔗,那里就是目的地。
而走了三个多月,终于到达南越国,北部衡州境内,这地多山里。
半个月前,马车就无法行进,所以罗宾一行人只能骑马。
一路上发现了甘蔗,但之前比较少,就没有停留。
这这里山谷连着山谷,山谷内生长这大量甘蔗,不过不是人为种植,而是野生,所以甘蔗长势不是很好,也不连片。
好在数量不少,站在高处望去,山谷内的植物种群中,甘蔗占了绝对优势。
两千护卫队全部出动,一百人占据高处警戒,其余人全部砍甘蔗。
连绵的山脉,人几乎没有,但可能存在猛兽。
所以一千九百人,一百人为一组,一起行动。就这样在这片山脉中,砍了十天。
因为几乎没有人烟,所以没有路,推进速度很慢,两千人,十天时间,砍到的甘蔗不算太多。
罗宾估算,收回来的甘蔗,也就够种三十亩。
几个山谷的甘蔗已经看的差不多了,再找也有点麻烦,但这点量,想要规模化制糖,还要培育三四年年,罗宾不想等那么久。
最后罗宾让人把砍过的甘蔗跟连兜挖起,底下的根茎拿回去种下,也可以长出甘蔗。
全部挖完,也能种个十亩,这样量产的时间就可以缩短些。
这些弄完种植下去,明年就可以收获四十亩甘蔗,后年规模就可以达到两百亩。
一百亩甘蔗,在现代产量在六百吨左右,出糖率在百分之十二到百分之十五之间,也就是可以产糖七十八吨左右。
罗宾在种植方面,还是有些自信的,空间热量充足,水分充足,肥料充足,就是甘蔗品种可能差点,但再怎么着也能产出四百吨吧。
现在的工艺技术,出糖率一般不超过百分之十,罗宾再怎么运用他的现代知识,也不会有多大提高。
所以就以百分之九的出糖率来算,百亩甘蔗出糖在三十六吨左右。
两百亩,最少也能产出七十二吨糖,假设大量出售白糖,使白糖价格下降,以每斤五两来算,一年也有七十二万两收入,不错了。
又是十天,几个山谷的甘蔗,连根铲除完,罗宾收工北上。
虽然之前李公子身边的人,想对罗宾下手,但酒楼还是想开的,大不了看情况不妙就开溜。
一来一回,就是半年过去,这半年罗宾除了忙教育,忙种甘蔗,忙研究肥皂香皂外,还忙着羊毛和棉花的事。
吃穿住行,吃有粮食,住有水泥,行有马车,就剩穿衣方面,没能自力更生。
一年前虽弄到大量布匹和纱线,但那迟早会用完,必须要能自己生产。
所以罗不能再百忙之中,还抽出时间研究羊毛的处理,纺羊毛线,同时种植棉花。
这次回来,罗宾不去白云城,而是选择天阳城。
到达天阳城后,就约见李恒。但李恒不在天阳城,李恒那边的负责人说会尽快转达李恒。
这半年,整个出国又经历了几个月的大战,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罗宾出售的粮食羊群和战马,全部到了端王手里。
有充足的粮食,端王增招了五万兵,同时训练出了十万骑兵。
原本端王只有三十五万兵马,在李恒跟罗宾交易后不到一个月,兵力增加到四十万,而原先只有三万骑兵,在交易第一批战马后,骑兵扩张到十三万。
训练两个月后,端王从东部沿海向梁王发起了进攻。
楚国地处南方,战马较少,以前打仗都是一步一步的往前推进,遇到城池只能攻城。
如今端王有十几万骑兵,而且是一人双马,机动性很强,因此改变了策略,十万骑兵利用机动性,深入敌后,伺机破坏,寻找梁王兵力薄弱处攻打。
端王的骑兵在梁王的地盘上,不攻打城池,以袭扰为主,断粮道,诱敌出城,在围而歼之。
刚开始梁王的兵还能坚守城池,但到秋收时,城里的人久安奈不住了,出城就要被围攻,你要打人家就跑,你后退人家追着打,不出城,粮食就被抢走。
利用这个优势,端王生生拿下了梁王两座城,控制了梁王近三成的领土。
而翼王和成王得知端王的战果,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也加入了瓜分梁王领地的行列。
梁王再次陷入三方围攻的局面,经过三个月的鏖战,梁王败北,楚国成了三足鼎立之势。
不过三方实力明显不对等,端王最先动手,且有骑兵优势,占据了梁王一半的两地,翼王实力比成王强,占了三成,成王占两成。
而且原楚国都城上京城,被端王占领。
到此冬季到来,战争暂时停歇,进入各自发展阶段,三方也暂时消化占领的地盘。
罗宾到天阳一个月后,天阳城中心悦阳酒楼顶层包间。
李恒:“罗兄,你这半年上哪发财去了,一点音讯都没有。”
罗宾:“那不是跟李兄做生意赚了点银子,被人惦记上了,为了小命只能躲起来了,这会风头过了才敢露面。”
“李兄,这次找你,是想聊聊开酒楼的事,不知李兄有没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