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锦听完,一时嘴里的反对都卡住了。
柔妮儿脸上的表情还挺期待的。哪怕她刚喝完两碗鸡汤,喝得肚子发撑。但她依旧期待明天晚上的鸡骨粥。
时锦没说话,柔妮儿有些不解:“陈家大嫂?”
时锦终于能出声,她摇头:“不了。”
柔妮儿很不解:“为啥呢?以前村里都这么干。这样熬完的鸡骨头没味了,才扔给狗呢。”
时锦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而陈家的条件其实也还算不错,毕竟都住县城里了,所以真正的陈家大嫂的记忆里,也并没有这样的记忆。
倒是方菊说了句:“以前没嫁人的时候,村里穷的人家确实都这么干。”
时锦再度拒绝:“咱们现在还没到那个地步呢!不许留!”
随后,她甚至有点不放心,就干脆把大家吐出来的鸡骨头都收起来,然后走远丢了。
这每个人都在嘴里嗦了又嗦的鸡骨头,你告诉我要收起来洗洗,接着熬粥!
时锦光想着那画面,都有点生理性不适应。
太恐怖了。
她忽然就对穷这个字,有了更深的感受。
原来人穷到一定份上,是根本讲究不了的。什么尊严,什么卫生健康……
有人能把自家的鸡骨头熬一熬,那就肯定有人去捡别人家丢出来的鸡骨头熬一熬……
时锦想着,打了个哆嗦,然后几乎是立刻就下定决心:不行,必须多搞物资!以后定居后,也要想办法搞钱!决不能做穷人!
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够倒霉的了。
她不能让自己活得更倒霉!
在回去的路上,时锦还想到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为了提高大家对这些事情的讲究,或许应该让大家识字。
不管哪个时代,识字总是好事吧?
最主要的是,孙大夫是大夫。
大夫是要手写药方的,所以孙大夫是识字的。而且字一定写得很好——和现在大夫的龙凤凤舞不同,这个时代大夫的字都很工整。
毕竟药房是药房,大夫是大夫。大夫开的药方,必须得人拿出去,不管到哪个药房,都能认得清楚才行。
时锦没有立刻将这个事情跟大家讲,而是把孙大夫拉到一边去:“孙大夫,我有个事儿想和您商量。”
孙大夫都有些惶恐了:“陈家大嫂,你这样说,是要折煞老夫啊!我现在全仰仗你才能有这口气,你要我做什么,只管吩咐就是了!”
时锦看着孙大夫这样也是无奈:“孙大夫,我是拿您当自家长辈待的。跟您商量这事儿,也是我心里有点拿不定主意。”
孙大夫见时锦的确是苦恼,就问她:“陈家大嫂,你说就是。”
“我在想,如果您每天晚上空闲的时候,教大家识字呢?不仅晚上,其实白天歇脚的时候也可以。”时锦看着孙大夫:“可我又怕……其实学了反而不好。”
有句话怎么说的?
一直在黑暗里的人,虽然很可怜,但如果一直黑暗,却窥见光明后又将其打回黑暗里,才是最让人痛苦的。
孙大夫思忖片刻,说了实话:“倒也不是不行。只要他们肯学,我教一教也没啥事。”
顿了顿,孙大夫又问时锦一句:“陈家大嫂,我想教陈安认草药。你觉得如何?”
时锦听到孙大夫这个话,一下就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
这是想报恩。
孙大夫的长处是一身医术。
这年头,要是有了一技之长,那活命的概率就大多了。
换成普通老人,孙大夫可能都不会获救。但他有医术,所以时锦觉得就算没遇到自己,孙大夫也是完全可以活下来的。其他人也会救。
即便是外族人,也有一条规矩:工匠不杀,大夫不杀!
工匠掳回去,可以干活。
大夫掳回去,可以给他们的人看病。
而且,如果将来太平了,有了这一技之长,吃饭就不愁问题了。
时锦问了孙大夫一个问题:“小安有学医的天赋吗?”
孙大夫被问得一愣,良久才说了句:“小安细心,也有耐心。是个好苗子的。”
时锦听到这话,笑了一下:“既然这样,那您试试。他能学会就学,学不会您也别勉强他。而且,如果有好苗子,您也可以教的。”
虽然知道孙大夫多半是为了报恩,但孙大夫也认真观察过陈安,确定没有那么不合适学医,那就可以让陈安学一下试试。
反正技多不压身,这也不是坏事。
孙大夫听见时锦答应,顿时松了一口气。
两人重新回到营地,时锦就跟着大家宣布了这个事情:“从明天开始,孙大夫教我们识字。”
众人都惊住了:识字?
王婆子有些好奇:“学这个做啥?”
也不能当吃,也不能当喝的。有那功夫,不如找找野菜!
“大人不想学可以不学。”时锦也知道,不是人人都想学认字。像王婆子这样的老人来说,现在学这个,她们从内心就是抗拒的,就是觉得没有用的。所以不用勉强。
但是——“小孩必须学。陈东,陈安,周虎周晴,还有花儿。”时锦言简意赅:“将来定居下来,说不定还能因为认字更容易找到活干。”
这句话一出,都愣住了。
陈东陈安就算了,那是陈家的娃。
怎么连周虎和周晴也算上了?
好,周虎学也就算了,那周晴呢?一个女娃,学它干啥?不该学着做针线缝补?
周晴自己甚至也有点手足无措,既高兴,又忐忑,小心翼翼看时锦:“陈家大婶子,我也可以学?”
“学。”时锦言简意赅,环视一圈:“女人也顶半边天,凭啥不能学?”
男人几乎都要死绝了的情况下,女人不仅是当男人使,差不多等于是当牲口使,每一个人都是又当爹来又当妈,还要操持一家子生计。
所以,凭啥不学?
凭啥就区别对待了?
周虎也是县城里长大的孩子,知道那些衙门里的账房,主簿,县丞县令,都是识字的。就是大一点的铺子,掌柜也是要能识字记账的。
还有专门给人算账立字据的人,也都是必须会写字认字的。
如果学会认字写字……那他将来就能挣更多的钱!
所以,他知道认字是好事。
周虎拉着周晴,冲着时锦跪下,哽咽着磕头:“陈家大婶,这辈子我们兄妹一定好好报答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