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秦桑发了一个多月的信息,一晚都没例外过。
可傅霆深一次回复也没收到过。
每晚入睡前,他心里都无比地落寞,感到很受伤,有时也觉得很生气,特别是生日这晚。
他暗暗跟自己说,明晚不给这个绝情的臭女人发了。
可是到了第二晚,他还是如吃药上瘾般,情不自禁地想对秦桑倾诉他对她的思念。
他对她的思念也如每晚的夜色般,夜色越浓,他对她的思念也越浓。
有时,整晚都难以入眠。
早上洗漱照镜子时,他也注意到,自己在日渐憔悴与消瘦。
他也想好好调整,让自己有个好的状态。
可是,心空了一大块。
生活再也没有了一点甜蜜与喜悦,婚姻与老婆都是有名无实。
再怎么调整,哪怕是在孩子面前,他也难以挤出会心的笑容了。
想着这样的生活,还得持续三年,甚至更久,傅霆深就感到心情无比凝重。
凝重得时常让他感到有些窒息。
相比心已经处于半死的状态,人也半死不活的傅霆深,已经在欧洲待了一个多月的秦桑,每天都是元气满满。
她的工作已经逐步变得有序起来。
遇到棘手或不明白的事,便在邮件或微信上请教霍子渊,霍子渊每次都会第一时间给予她指导。
周末,她也让自己劳逸结合。
上午在住处安静地画下画,中午去特色餐厅吃顿可口的午餐,然后去外面放松地游览观光。
巴黎能游览观光的风景很多,她之前来过数次,但都没了印象。
所以,仍对这个以浪漫着称的城市有很浓的新鲜感。
不过,城市亦如人,没有完美的,在这个城市待得时间长一些了,她也发觉了一些不美好的一面。
八月中旬的一个周末,她独自去逛繁华的香榭丽舍大街。
逛了不多久,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个黑头发黄皮肤,背着双肩包,背影看着年轻高大的男人一路边慢慢逛着。
边拿着一个相机,在饶有兴致地取景拍照。
看他拍照的样子,像是名专业的摄影师或是摄影爱好者。
他一路的注意力都被他想拍的街景所吸引,有个有些鬼鬼祟祟,一看就应该是个扒手的男人跟了他一小会儿。
一直在跃跃欲试,想扒走他裤子口袋里的手机或是钱包他都没注意。
秦桑走在他们的后面,一眼便留意到了。
看到那个扒手再次找机会靠近那个男人,正欲再次伸手去扒他裤子口袋时。
她实在忍不住了。
忙果断地上前小跑了两步,佯装跟那个拍照的男人是同伴的样子。
用流利的英语扬声说:“亲爱的,把你的相机转过来,拍拍我这边的风景!”
拍照的男人听到后面有人说相机和拍风景这样的话,顿时有些疑惑与好奇地转过了身来。
那个扒手也立马像个路过的行人一样,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秦桑看着那个扒手终于走开的背影,也顿时松了口气。
“小姐,你刚才是在跟我说话吗?”
拍照的男人见他身后的行人里,只有秦桑站在原地,随即扬起一脸春风拂面的明媚笑容,用纯正而流利的英语问她。
“对,注意下你口袋里的东西,小心别被人顺走了!”
“哦。”
男人随即一脸了然地将裤子口袋里的钱包拿出来看了眼,感激而阳光地笑了笑。
“谢谢提醒,小姐,你应该是华国人吧?”
“你怎么知道,这也能看出来?”
“当然能,小姐人美心善,我猜肯定是华国人。因为,我也是华国人,哈哈!”
男人有些幽默而丝滑地改口用国语跟秦桑交谈起来。
异国他乡遇到语言一样的同胞,秦桑也顿时对这个男人有了一分亲切感。
不,她觉得应该形容为这个男孩可能更贴切。
因为他看起来就是个大男孩的样子。
应该才二十多岁,头发乌黑而浓密,长得明眸皓齿的,像是个没有城府,从小无忧无虑长大的富家少爷。
笑起来,会露出一口大白牙,性格看着很阳光。
“小姐,你今天帮我保住了钱包,我们互相认识下吧,我姓萧,叫萧王子。”
“王子?这是你的真名吗?”
“当然,如假包换,小姐,你的芳名呢?”
“我叫秦桑。”
“秦桑,名字也真特别,那我以后叫你桑桑,可以吗?”
在秦桑的记忆里,只有时遇这个学长是这么亲切地叫她“桑桑”。
这个男孩子跟她今天才认识就这么叫她,她顿时觉得有些不习惯。
“你还是叫我秦小姐吧。”
“叫秦小姐那么见外,我不喜欢,我就想叫你桑桑。桑桑,我请你去吃饭,答谢你帮我保住了钱包。”
“不用了,举手之劳而已。”
“举手之劳也需回报的,我一定要请你吃顿饭答谢。现在也快到饭点了,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好吃的餐厅,我带你去!”
“真的不用了,我还不饿。”
“你不饿,那你就当陪我这个同胞吃吧,走了,桑桑!”
萧王子像个兴奋的孩子一样,而且,还很自来熟,秦桑还是第一次在巴黎的街头遇到能说上话的同胞。
见他没什么城府,人又如此热情,她随即也没再拒绝,跟他去了一家餐厅吃饭。
点好餐后,看着萧王子一路好像挺宝贝他的那个相机。
秦桑有些好奇地说:“萧先生,你的摄影技术应该很好吧,我可以看看你相机里拍的照片吗?”
“当然可以了!不过,桑桑,我都叫你桑桑了,你可不可以也不要那么见外地叫我什么萧先生,我听着不习惯。”
“你以后叫我王子,或是,叫我小王子也行。”
萧王子说“叫我小王子也行”时,看着秦桑的那双澄澈的眸子亮晶晶的。
笑容无比灿烂。
让秦桑不由马上想起了《小王子》这本经典儿童文学小说里的小王子。
也不由在脑子里走神想了下,她这个妈妈以前有没有对两个孩子讲过这本书呢?
她觉得应该是讲过的吧。
“行,那我还是叫你小王子吧,你应该比我小不少。”
叫一个男人叫王子,秦桑实在有些叫不出口,哪怕这是他的真名。
但叫小王子,她觉得还是能接受,也觉得挺顺口与亲切。
“我都27了,怎么可能比你小不少?”
“哈哈,你才27啊,那么年轻,我都35了,大你一大截。我看,你还是叫我桑桑姐吧。”
“35,那不也只比我大8岁吗,大8岁算什么,我就要叫你桑桑!”
秦桑刚才只觉得萧王子这个大男孩性格阳光而随和。
这会儿有些领略到,他性子好像也有些倔了。
不过,就一个称呼而已。
她以后跟这个人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交集,就由得他叫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