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解决柴李军的见义勇为赔偿案后不久,又一起棘手的案件摆在了渠成顺等人面前。
一天上午,一位神色疲惫却又带着坚定的年轻人走进了服务中心。他叫段一刀,是一名网络主播。段一刀向渠成顺诉说着自己的遭遇。2023年2月,他与青山传媒公司签订了《主播艺人经纪合同》,满心期待能在直播行业大展拳脚,实现自己的梦想。合同约定他成为公司旗下主播艺人,通过公司指定平台进行视频、音频直播活动。合同中还明确,他有权拒绝色情、暴力等违规违法及有损人格名誉的表演工作,同时不得擅自解约,否则要支付双方约定年收入3倍的违约金。
签约后,段一刀按照公司安排,在某视频平台上认真直播、发布影音视频。然而,在直播过程中,青山传媒公司负责人的要求却让他陷入了困境。公司负责人要求他隐瞒已婚事实,用各种暧昧话术与观众保持联系,以此来吸引流量和诱导打赏。段一刀深知这种行为不仅违背道德,也违背了自己的原则,他明确拒绝了公司的指导意见,并提出解除合同。但双方多次协商都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段一刀选择停播。可这一举动,却让青山传媒公司以违约为由将他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让他支付违约金10万元及律师费。
听完段一刀的讲述,渠成顺立即召集张忠民、戴世龙、周万全等人开会讨论。
“这明显是公司的要求不合理在先。”张忠民皱着眉头说道,“合同里都写了艺人有权拒绝不健康的表演工作。”
戴世龙点头表示赞同:“没错,这种用暧昧话术吸引观众的行为,实在有违公序良俗,对网络环境也不好。”
周万全则翻出民法典相关条文,认真地说:“民法典第八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青山传媒公司的要求明显违反了这一点。”
方梅也在一旁记录着,她意识到这又是一个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案件,对规范网络直播行业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渠成顺决定为段一刀提供法律援助。在法庭上,渠成顺据理力争。他指出,青山传媒公司要求段一刀用暧昧话术与观众保持联系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同时也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属于违约在先。而段一刀拒绝这种不合理要求并要求解除合同,在协商无果后停播,是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
青山传媒公司却坚持认为段一刀擅自停播就是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渠成顺的观点。生效裁判认为,青山传媒公司要求解除与段某签订的《主播艺人经纪合同》,段某也同意解除,依法予以支持。由于青山传媒公司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违反合同约定,段某并不构成违约,因此驳回了该公司要求段某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这个判决结果让段一刀喜极而泣,他对渠成顺和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充满了感激。而方梅也第一时间将这个案件写成报道,在《晨报》上发表。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发展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渠成顺和他的团队通过这个案件,再次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秩序贡献了一份力量。他们知道,在普法和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还有许多挑战等着他们,但他们将始终坚守初心,砥砺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