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的大明王朝的军队,真的有如此腐败与黑暗吗?
这是诸天万界下,无数大明时代,尤其是大明早期时代中,众多大百姓们心中疑问,也是他们最不想看到未来。
因为,他们很多人都经历过蒙元时代下的黑暗与压迫...
大明王朝的初期,不管是洪武年间,永乐年间,还是仁宣之治年间。
大明朝廷的政策,与蒙元王朝时期,相比起来,对大明百姓来说,还是相当可以的。
虽说,在洪武年间,是天下初定,动荡未消,各地方上,仍然存在着严重的阶层矛盾的时期。
使,大明朝廷政策与政令,还无法畅通无阻的推行的时候。
但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大明王朝后,仍然是大力推行休养生息政策,还是获得大明百姓的拥护的。
如丈量土地,清查人口,制定《鱼鳞图册》和《黄册》,并推行“三十税一”的轻税,以及制定了田赋税收的税收定额制等。
都是获得了,从元末乱世百姓,变成大明百姓们的拥护的。
重点是,在生民问题上,明太祖朱元璋鼓励垦荒,将无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甚至给予耕牛,种子等补贴政策。
这是元末时期,根基就得不到的。
最重要的是,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之后,推翻蒙元王朝的“四等人制度”。
让华夏汉人百姓,再也不用遭受蒙元的“四等人制度”下的民族歧视和压迫了,这才是让众多大明汉人百姓,拥护大明的原因之一。
而听了天道对后世大清王朝的一些的盘点之后。
虽然大清王朝,没有像蒙元王朝那样,实现“四等人制度”。
但也是将,他们大清的满人贵族与汉人,给划分了起来。
毕竟 ,在“四等人制度”的制度中,南人与汉人在蒙元时代中,地位是属于最低等,最低贱的存在。
尤其是南人,不仅当官受限制,赋税负担重,甚至连法律上都是最不平等的。
像蒙古人,如果是抽打汉人与南人时,汉人与南人,都是不能还手的。
明太祖朱元璋废除这制度后,使汉人百姓,不用再按被划分三六九等,种地有地分,开荒有补贴,赋税也更公平轻盈。
这怎么不让大明早期时代,大明百姓的拥护?
因为,在这时期里,众多的汉人百姓,也算是能靠着自己的劳动,过上不受歧视与温饱有余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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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所谓的“四等人制度”,是蒙元王朝统治时期,推行不同民族之间,不同地域之间,存在着不同社会等级与特权的制度。
(虽然有现在印度的种姓制度有差别,但也是非常相近的。)
而这一个等级制度的出现,是蒙元朝廷通过被他们征服的时间顺序,而进行划定的。
是根据蒙元王朝,覆灭他国与占据地哉时间不同,而划分的四个等级。
第一等为蒙古人,他们可以担任蒙元朝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署的重要职位。
掌握实权,如中书省丞相通常“必用蒙古勋臣”,枢密院长官等高官,除少数色目人外,皆为蒙古人担任。
在蒙元朝廷的法律上,蒙古人是享有专属特权的。
如,若是因争执殴打汉人,汉人不得还手,只许向官府申诉,即便蒙古人把汉人打死了,蒙古人只需要交上“烧埋银”就不用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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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等为色目人,他们是广义上指除了蒙古,汉人,南人以外的,西北民族的统称。
他们是,包括被蒙古人,早斯征服并带入蒙古帝国的中亚突厥人,粟特人,吐蕃人,党项人,中亚契丹人,波斯人及少量阿拉伯人等。
他们在政治上受到蒙古统治者的重用,不少人都可能担任高官。
在经济上也较为富足,有许多色目人是富商大贾。
在法律上也享有一定特权,如色目人犯盗,可免刺刻断(如,脸上刺字)。
同样,如果色目人,杀了汉人与南人,也一样不用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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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三等人,则是汉人,而这些汉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华夏汉人民族的汉人。
他们是指淮河以北,原金国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人。(就是当初的金国,辽国境内的所有人,被划分为汉人,蒙元是以地区划分的。)
此外,还有以及较早,被蒙古征服的云南人,还有最晚为蒙古征服的四川汉族人与东北地区的高丽人,也属于第三等的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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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四等,就是蒙元王朝统治下,不管是人权,还是社会地位,都是最低的南人。
这南人是指,最后被蒙元王朝,最后征服与灭亡的,所有的南宋人。
蒙元王朝为了,将南宋人与金国人区别出来,就把所有南宋地区的人,划分为第四等人:南人。
被划分南人的地区,包括淮河以南,江浙,江西,贵州,湖广三行省,以及河南行省南部的所有人。
只要是在这个地区内的所有人,不管是什么民族,皆是蒙元王朝下,地位最低的第四等人:南人。
(至于某《封神》导演,说的:“汉族是在元朝之后形成的,之前都是以地域区分,网友的历史没有学好!”)
(他们蒙元时期,划分的是汉人,是在指定地域内的所有人的一个统称,并不特指某个民族。)
(他们蒙元时期划分,这四种等级时,根基还没有民族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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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元时代下,汉人与南人,都是蒙古人重点防范的对象。
在政治上,即使是蒙元朝廷恢复了科举,但对汉人与南人仍然设置了严格限制。
如,同样是科举考试,但在考试科目中,汉人、南人需考难度更高的“经义”,而蒙古、色目人仅考浅易的“经问”。
(经义是什么,通俗一点来说,就是就是从儒家经典里,出了一道高难度的“作文题”。)
(而经问是什么,就是类似“简答题”,如:什么是孝顺,什么是忠君,只要能答的上来就行。)
即便是有“经义”与“经问”之间的巨大差距,但是能在汉人和南人之中,中举名额极少,且即便中举也多担任低级官职。
即便是山东孔家,受到了蒙元朝廷的高规格的礼遇,也依然没有资格,进入到蒙元朝廷的中央权力之中,担任高官或要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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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军事上,他们严禁汉人,南人私藏武器,练习武艺,甚至规定几户人家共用一把菜刀,以防汉人与南人的反抗。
同时,地方的驻军,皆是以蒙古和色目士兵为主,监视汉人和南人聚居区。
就连汉人和南人,在蒙元朝廷下当兵,都有受到区别对待。
例如,汉人和南人禁止充任宿卫,宿卫是保卫宫廷和皇帝的重要部队,通常由蒙古人和色目人担任。
蒙元朝廷时代,只要你是汉人,或者是南人,不管再怎么为蒙元卖命立功,也不可能在军队中获得有实权的晋升。
就连武器,汉人和南人的士兵,都受到严格管制,更是禁止私藏兵器,否则就是重罪。
所有汉人和南人士兵的武器,都要交由仓库统一保管,只有在作战,出戍时才能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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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生上,更是有“初夜权”与“摔头胎”的黑暗压迫。
(“初夜权”和“摔头胎”没有正史记载,只是民间流传,就不细写了。)
(既然这个民间野史,能一直流下传,那么个人认为,就不是空穴来风。)
(只为没有被正史记载下来的原因,就像,五胡乱华时,一样没有正史记载“两脚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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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下,大明前期时代中,特别是那些,经历过元末乱的大明百姓。
他们是最不想看到,大明王朝的将来,无论是朝廷官府,还是军队,也会腐败与黑暗到这种程度。